多久没有仔细的看看她现在的模样?在秦朗的记忆,林诩就是小时候的那个假小的模样,凌厉的眉眼,还有总是大咧咧的说出女孩一般不会说的粗口。可现在仔细观察,她变化很大,会化精致的妆容,踩上八厘米的高跟鞋,身材也发育的曼妙,是女人,而不是小孩了。
“我们认识多久了?”秦朗喃喃的开口,像是自言自语般。
林诩看着端上来的开胃菜,有些无聊的塞到嘴里,连连点头的指着菜盘,说:“这道不错,你尝尝!”看到秦朗坐在原地没有动弹的模样,咬着筷,说:“好像有二十多年了?不算我们躺在一个婴儿车里……”
“那么久了!”秦朗看着她,说:“我有变化吗?”
林诩有些纳闷的拧起眉头,不耐烦的看着他的模样,起身将手捂在秦朗的脑袋上,又摸了摸自己的,无语的说:“你今天是脑袋抽风吗?还是发烧糊涂了?又不是千年一张脸的妖怪,当然有变化啊!”
“你比小时候高很多,而且也去把脸上那几颗泪痣点掉了,练出肌肉了,胃口也比以前刁钻了。”林诩滔滔不绝的说着,对他的一切如数家珍,甚至是连大学的哪年暑假,他出门打架,受伤的指头是哪个。这样琐碎细小的,几乎是秦朗都不记得的事情,她都清楚的刻在脑海里。
秦朗想要活跃下气氛,调侃的说:“你的记忆力都用在这种地方,怪不得每年考试的时候,都不及格,要重修才行!”
“你还不是一样?”林诩没有底气的说着,大学时期她和秦朗在同样的学年和科系,他每次上课都不去,期末考试更是不会按照老师划重点的地方去背,导致第一次永远都考不过,而重修的时候,如果林诩不在身边,他怕是会直接大挂。
所以每次考试的时候,林诩都会故意把大题空着,保持不及格的状态,陪秦朗一起重修!每次宿舍的朋友看到重修的名单里有林诩,都会怀疑自己的眼睛,毕竟她们都是按照林诩的笔记来复习的。
“我的记忆力很好,好不好!”林诩反驳的说道。
人有时候很可笑,面对深爱的人,他哪怕是咳嗽一声都能够牵动你微弱的神经。当他坐在你身边的时候,会感觉全部的神经都在他身上。所有关于他的事情,都记得一清二楚,刻在脑海里,想忘都忘不掉。
但如果不爱一个人,她哪怕刻意在你耳边反复提起的事情,百般提醒让你记住的事情,都会在下一秒忘到霄云外。如果能够学会聪明,理智的去面对感情,该放弃的时候,懂得放手,那就不会有更多的痛苦。
可现实是,没有人能够做得到!
爱,就是让人千疮百孔,却还是甘之如饴的东西。
“林诩,你觉得夏晴天怎么样?”秦朗故意挑起话题的问,以前从来没有发现,可当知道某些事实后,他看到林诩的表情变得僵硬起来,但瞬间有扬起笑容,弯起眼角,淡淡的说:“挺好的啊,比以前你交往的那些女朋友靠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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