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有因有果化魔身 (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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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悯生并没有学过什么功夫,但他现在的实力几乎不亚于美国队长,那些刀影在他的眼里变得无比缓慢,虽没有什么身法,但光凭无与伦比的反应速度和强悍的身体素质便轻松躲过不断砍过来的利刃。

        在别人的眼,悯生反而变成了一道道虚影,虽然有的姿势难看了点儿,但是那种速度和反应不得不令人咋舌,没过一会儿,悯生虽然未出一拳一脚,可那些混混已经互相乌龙误伤好几个自己人了。

        “你再动!我可扎下去了!”刀疤一把抢过被自己小弟挟持的杨绮兰,用一把小刀的刀尖抵着对方的玉颈。

        悯生一愣,不由凝立。

        这刚一停下来,那些混混终于找到了报仇的机会,目呲欲裂的冲将上来,一把刀已经嵌进了悯生的肩头。

        悯生咬牙一痛,刚要说话,却发现又有两把刀砍在了自己的身上,鲜血涌出,吓得唐慕灵和杨绮兰花容失,不由尖叫出来。

        虽然这整个过程不超过一两秒,但是他已经反应过来这些人对他是恨之入骨,若是站着不动只有被砍死的份儿。

        心意一动,自知是时候反抗了,于是便爆发全身的力量冲向了刀疤。悯生的速度是恐怖的,再加上这是在不过百平的客厅之,双方距离不过十米之远,几乎半秒钟的速度都不到,众人还没看清到底怎么回事,刀疤就已经飞了出去,狠狠的撞到背景墙上最终落在地上不省人事。

        众人看到悯生强悍如斯,宛若怪物,一个个都不由得心生胆怯,刀都抖个不停。

        “堂主!堂主!”一个人跑过去不停的摇着刀疤,最后抬起头:“大哥····晕过去了!”

        “现在怎么办!”一个人问道。

        那些混混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都拿不定注意······除了一个人----三只手!此人是二堂的老人物了,堂内很多人都得叫他一声“手哥”,可他的地位一直不高。

        他的外号之所以是三只手,也是因为他太喜欢偷鸡摸狗得勾当,每天不偷手都痒痒那种,有的时候就连帮兄弟都不放过。

        道上混的本就瞧不起这种行当,再加上他这偷瘾太重所以几乎没人待见他。而他又不是那种强壮能打的人,入帮以来除了帮着开锁几乎从未有过战功。

        这也是他本人的一大心病----他一直觉得,论资历,他都可以混到堂主当一当了,可就因为他从小身体孱弱,因此才始终没有功绩。而如今,机会就摆在他的面前,让他如何能够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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