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鸢脱掉外套,放在校园的草坪上,里边穿着一件灰色的毛衣,运动其实十分的不便。
还在平时都穿着运动鞋的,回想起自己那会儿打篮球。还是被哥们拉着打的,如今那些同学们都不知道在哪里了,自己鲜少联络。
记得哥们打球的初衷是,喜欢上一个女孩儿,每天拉着自己早起上学去学校操场打篮球,为的保证妹子上学的时候,可以看见他潇洒的身影。
哥们说,女孩子们都喜欢高大的运动员,似乎比较有安全感,如果他不早起来上演这一幕,那么全世界的女孩子都不会多看他一眼。
多么单纯,美好的青春记忆,如今大家都从小伙子变成了老腊肉,每天疲惫于各种工作应酬中,已经无心在运动了。
可胡鸢不知道的是,那些围观的女孩子,多半是冲着自己来的。
当然不知道了,他的那个年代,大家还都是比较羞涩的。看见女孩子都会脸红,不像现在这样。
跟郑远开始打起篮球,郑远的个子本身就比胡鸢矮了一个头,十分的不占优势。
胡鸢还天天跑步运动,速度也跟不上。
“漂亮!一个三分球,这么准!”也顾不上追了,直接站着拍手起来。
胡鸢把球递给郑远,让他进球,郑远离篮球框很近,却怎么投也投不进去。
于是便开始教他。
“你先要学会练习拍,拍的很熟练之后,就试着边拍边走随后便拍边跑,先练习一只手,等一只手熟练了,再练另外一只,等到两只都熟练了就一起上。这是基本功。你先练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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