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老板,您有什么话尽管吩咐吧,甭跟咱客气。”老九大大咧咧的笑道。
老九的身形比较高大,之前一直在城里给别人当苦工,但是这活很不讨好,一天下来也就两个铜板,做不好还要挨鞭子。
他们三人中唯有鸿文过得好一点,逢年过节的时候会被一些百姓人家请去写大字,只不过赚得也不多就是了,勉强能让自己吃上一餐半餐。
见三人神情认真的看着她,舒暮云无奈的笑了一声,这才开口道“是这样,我还想雇一些人手,大概要二十人左右,你们以前常年混迹在贫民区中,我想派你们中的其中一个去帮我跑跑腿,选二十个人出来。”
要选劳工的话,那里人最多,最好选。
“这事没问题,包在我身上。”阿才一听就答应道。
舒暮云抬抬手,制止了他的话,神情严肃了下来“我要的人必须要勤勤恳恳,没有什么歪心思的,不要怨天尤人的人,也不要好吃懒做的人,所以你们选人,目光放精明点,若选回来我不满意,你们就跟那些人一起走吧。”
虽说人多好选,但部分穷人普遍的特性便是人穷志穷,总想着占些小便宜,最怕的就是见人家过得好,心里起了埋怨与嫉妒,开始搞破坏。
三人一听这话顿时都沉默了起来,老九挠了挠后脑勺,抿唇想了片刻,说道“老板,我就是个粗人,选人的事,恐怕不行。”
顿了顿,又连忙补充了一句“不过,我绝对不是因为害怕,老板,您要是让我干体力活,我绝对是不在话下。”
舒暮云笑了笑“我明白。”当初就是看他体强力壮,才将他招到店里当跑腿的。
阿才想了想,一咬牙,还是说道“老板,我可以的,就让我去吧,我在那里混惯了,晓得谁老实。”
“不,这事我觉得我去比较稳妥。”一直不说话的鸿文突然说道“选人的事,我有把握。”
“你有把握”舒暮云挑了挑眉“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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