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巧在半个月前,秉游在梁溪主街上寻乐。拥挤之中,一个汉子不小心撞到了秉游身上。原不过是不小心的碰撞,可秉游却从那汉子脸上看到了对自己的不屑来。若是以前,他憋在心里咒骂一番也就罢了。
如今哪能忍得?叫旁边跟着的人揪住那个汉子狠打了一顿,把人打成重伤。抬回去没过半日就死了。寻衅滋事,当街斗殴,枉害人命。按律法,秉游做挑事一方是要蹲半年的牢狱,然后问斩的。
然而宣抚使怎么可能叫儿子蹲大牢。便随便花银子找了个替身,替秉游进去了。有叫人打点官司,将大头罪名都栽到死者身上,秉游最多算个防卫失手而已。
这事儿坏就坏在那个替身进了大牢没到三日,竟死在里头了。
如此隐秘之事当不得宣扬。问闻颐书是如何知道这件事的,便是秉游自己同闻颐书说的。他听到后自然留心,不免多问几句。暗地里又叫几个山把那户人家找到,派人监视起来。准备拿这件事情杀秉来一个措手不及。
“找人替罪坐牢可不是这一片独有的。”闻颐书举着象牙筷夹了一块藕糕在自己的碟子里,慢悠悠地说,“银子使得够了,替了杀头的罪也使得。”
梁煜昨晚上回去之后其实一点儿都没睡好,眼睛下两团乌青,显得人愈发深沉严肃,“人命也可明码标价,可真叫我大开眼界。”
“秉家使了多少银子?”
闻颐书弯着眼睛唔了一声权做应答,鼓着腮帮子咬着嘴里的藕糕。伸出五根手指头,含糊地说:“这个数。”
梁煜皱眉,“五千两?”
“多了,”闻颐书咽下嘴里的东西,“五百两。”
昭王殿下发出一声短促的充满讥讽的笑,“当真便宜。”
“挺多的了,”闻颐书眨了眨眼睛,“二十两可买一个手脚健全的仆役了,外头那些个平民百姓,谁能一辈子赚五百两。”
梁煜已经不想多问顶替之人是否自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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