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岁认识的他,没过多久我们就成为了惺惺相惜的朋友,同年底,我和他被绑匪绑架,他把唯一逃命的机会给了我,我在他快要被绑匪打死的时候返回去救了他。”
“我用刀捅死了绑匪之后吓晕了,是靳枫背着我走了好几里的山路才拦到车回城,在将我从山里背出来的时候,他没有鞋穿,打的是赤脚,醒来后,我去看他,脚底全是触目惊心的血泡。”
“然后你就喜欢上他了?”安小仙突然插话进来问了句。
“对。”林鸥大声的承认,“因为他的不离不弃,他的舍命相救,我爱上了他,那一天,我在日记本上写下,靳枫,我喜欢你,从此以后,我的余生全是你。”
林鸥说着顿了顿,唇角笑意加深。
“哦,对了,那篇日记你也看过,就是你和靳枫从b城回来告诉我你怀孕的那一天,我把日记烧了,然后你捡到了一张碎纸片,上面只剩下我的余生全是你几个字,你还记得吗,你当时说这句话很美,还问我是不是写给谢一凡的。”
安小仙越看越觉得林鸥脸上的笑容刺眼,瞳孔微微的缩了缩。
“既然你从7岁就开始喜欢靳枫,那你为什么不告诉他?”
“为什么不告诉他?”
安小仙不问这个还好,林鸥一想起这事就生气。
“我原本打算等到18岁,等我和他都成年了,就鼓起勇气向他告白,等他接受我之后,我们就订婚,然后过几年就顺理成章的结婚,本来一切都进行的很顺利,靳伯父靳伯母也表示非常喜欢我,尤其是靳伯母,曾不止一次在私下里表示,希望我能做她的儿媳妇。”
“后来都是因为你!”
因为生气,林鸥说话的情绪变得有点激动。
“14岁那年,靳枫认识了你,然后没过两年,他就告诉我说,他喜欢你,让我和锦荣帮着他想追求你的点子,锦荣提议写情书,他嫌俗气不肯写,锦荣就让我写,所以锦荣那天晚上递给你的那封情书,你收到靳枫的第一封情书,其实不是靳枫写的,而是我写的。”
往事不堪回首,越想越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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