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零八章 夺魂精金铃 (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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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他知晓,现在伤不到苟东溪。

        这是苟东溪的主人,赐给他的保命之物。虽然看上去很有羞辱性质,但其强悍之处却毋庸置疑。

        至少在他全力催动此物的时候,以林飞现如今和他的境界差距,无法伤到。

        “地仙灵宝,只是他能发挥的效用有限。”林飞已然看出了端倪,只静静地看着拼死挣扎的苟东溪。

        现在摆在后者的面前,有两个选择。

        一是彻底豁出去,祭出此物和林飞拼个你死我亡。虽然极其危险,但一旦取胜,便是造化无穷,天知道能获得些什么难以想象的好处。

        二就是跑路,这没什么好说的。

        苟东溪何许人也?

        怕死之最,一看到林飞和叶无敌到来,马上就能吓得屁滚尿流、跪地哭爹喊娘的角色。当时真的是连逃跑都不敢奢望,只恨不得把头给磕烂。

        便是林飞说要拿他的子孙后代炖狗肉火锅,才能放他一命,他也绝不会有半点犹豫,甚至只会因捡回一条命而激动万分。

        苟东溪知道这确实很丢脸,作为一个种族的“宗”,简直就像是耻辱般的存在,令整个种族都蒙羞。

        但那又如何?

        洪荒大陆有骨气的生命多了去,每天都在成片成片的死去,难以计数。反倒是他这种丢人现眼的货色,却一次次熬过了死亡的危机,活了足足六十多万年!

        纵观整个犬族,也只有“苟”这位种族之祖,才能让他自愧不如,觉得自己实在是过于莽撞,一点都不够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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