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她百口莫辩。
偷就是偷了。
她心底承认,表面上是不认的。
她比划手语:【这些是我写给你的。】
谢宴低眸,看起来很有耐心:“然后呢?”
初春:【我想拿走。】
谢宴:“凭什么。”
初春:“……”
就是她写的东西,为什么不能拿走。
虽然她已经送给他了,但当时的她并不知道他真真切切地收在这里,更不知道会一直保留。
旧事重提,怪让人尴尬的。
初春硬着头皮,用译音解释道:“我觉得这些情书有点过时,看着很肉麻,所以想把它们拿走。”
要回情书这种行为是不是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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