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天子(下) (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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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章 天(下)

        兴庆府。

        西夏国都。

        西夏自立国以来。与东邻宋国和战不定。不过国都兴庆府,却自始至终没有遭过兵火。城内宫室、城池规模浩大,庙宇处处,各色建筑式样,皆仿自东京城的模样。而城的百姓,装束打扮也是胡汉参半。尤其是官吏,多是穿着汉家的服饰,宽袍大袖,与汉人无异。

        在如今的西夏国君青天——这是党项人对夏国皇帝的称呼——嵬名乾顺登基前,城到处都是秃发留辫的男。当时秉国的梁太后、梁乙埋兄妹,作为胡化的汉人,很清楚汉礼对西夏这种蛮族国家的威胁,所以大肆提倡胡俗。但乾顺登基后,却是倾慕汉家化,解除了秃发之禁,并仿汉家制度,建立学校,制定官制,将半部族半封建的政治体制逐渐转变成一个君主集权国家。他几十年的作为,都是一副明君作派。

        而近来乾顺又趁东边大乱,趁势起兵将几十年来被攻占的土地全数夺回。国的声望如日天。武两班的臣也陆续上疏,给嵬名乾顺上尊号、献祥瑞。

        除了开国的景宗皇帝嵬名曩霄【李元昊】外,西夏国历代国主最有权威的青天嵬名乾顺——依宋人的叫法是为李乾顺——今日正安坐于殿,一张南朝澄心堂的熟宣铺在身前桌面。玉竿狼毫拿在手,正一丝不苟的书写着。

        乾顺一边奋笔疾书,一字字蝇头小楷跃然纸上,却都是金刚经**,可每一个字却都是猩红欲滴,闪着血光。党项笃信佛教,乾顺也不例外。虔诚信徒抄写**,多有刺血入墨的做法。而嵬名乾顺今次书写金刚经,则是不掺墨水,尽数用鲜血来写。

        不过乾顺却也不是用自己的血,天自伤御体,并非什么幸事。真正不时在砚台滴上一股鲜血的,却他刚刚纳入后宫的任妃。

        任妃是静州防御使任得敬的女儿。任得敬刚刚归降不久,原是宋国西安州【今宁夏海原】通判,几个月前夏军攻下西安州,任得敬投降后便将才十岁的女儿献了上来。任妃年轻貌美,婀娜多姿,有着汉家女特有的柔媚。而最要紧,是她有着党项女所没有的才学。红袖添香,展纸研墨,一起讨论诗词歌赋,这是乾顺在其他嫔妃身上从来没有体验过的——就是他的另一个汉人嫔妃曹妃,也是与党项女一般的胸无点墨。

        鲜血用得很快,每写出五字。便耗尽了任妃滴在砚台的鲜血。这也是为防血液干涸,并不敢多放血出来。任妃见着砚血墨将尽,便又拿起一柄金刀,便要在伤痕累累的掌心处划下,

        乾顺放下笔,将任妃莹润如玉的小手捧起,疼惜的看着上面的道道伤口:“今天就写到这里好了。金刚经三十二品,浩浩数万言,不是几天就能写完的。朕曾听闻有人刺舌取血,整整费了十三年,才将一部金刚经抄完。”

        任妃柔柔跪在乾顺膝前,仰起娇艳如花的小脸,剪水双瞳波光盈盈:“几年也好,十几年也好,就算流尽心头血,臣妾也愿服侍官家将这部金刚经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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