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前宋在各路设四监司,帅、漕、宪、仓,与丞相的三司异曲同义。只是四监司以下各州府有多高官,于是路与州府长官的关系就以品秩高低来决定,这样的地方机构,自然会出现许多紊乱的现象。因此只可借鉴不可取。”秦从龙徐徐言道。
“而前唐在地方设有节度使和观察使,权柄又太重,而府、州、县诸官又关系复杂,也不可取。因此属下认为,可吸取前唐宋的经验,在各省设一职,以为一省之长,设一军职,以为一省总兵,而按察司持掌司法裁决,公律法之平正,权柄太重,所以不可为一职,可设多职,合议定案。”
秦从龙的建议是抬高各省军政长官的地位和权柄,但是他又将自己执掌的按察司摘了出来。按察司持掌司法,裁决下来的结果连各部各省都必须照行,不得违逆,当然权柄甚重,所以他才提出设按察使多人,以求制衡。
听完秦从龙的建议,刘浩然开始思量起来,他在脑海把自己所知道的明清和民国等近代、现代的地方官制一一对比一下,寻找合适的设置。总督和巡抚不行,这两个官职原本是属于枢特派监督地方的官职,权柄太重,与自己的初衷相左,不可取。想了想,刘浩然觉得自己的各省分三司的思路没有错,只是拘于
,让各省的一省之长觉得有点委屈。而秦从龙绕来;是说的这个意思,其实对自己分三司的本质却是一点反对意见都没有,只是建议换个官职名号而已。
想到这里,刘浩然笑着开口道:“三司就三司,与各部诸司相似也无所谓,我家是丞相府,难道与诸府平级不成。”
听到这句玩笑话,众人不由笑了,司与司都是虚名而已,只要品秩上去一切都好说。
“为了让各省布政使安心,我建议各省县令、县丞等正副职由布政司合议定夺,吏部报备就好了,如何?”
听到这里,大家议论了一番,对于如此增强布政使的权力没有什么意见道,原本一省之长上马管军,下马管民,间还要管刑狱,现在被连剥了两项重权,不给点甜点不行。(看章节请到Xs)
“那好,三司就这定了。
布政司设布政使一名为省之长,参政四到五名,为布政使副职,凡诸省重大决策、人事任命均用布政使、参政合议决定。”
“丞相,这合议定又是怎么一回事?与按察司合议裁决有何不同?”刘基突然开口问道。
“这合议决定就是由于省重大决定是布政司做出,但是布政使一人不能代表整个布政司,不是还有参政吗,所以必须开会合议,多数人同意方可以布政司名义下达和上报。”
要也有穿越人士在场,肯定会说刘浩然不是想搞什么常委会吧。还真别说,这布政司合议还真有点常委会决议的味道,要知道GC玩民主与集可是高手。但是在场众人听来却觉得刘浩然又在玩权衡。你布政使不是一省之长吗,我就给你来个布政司合议要想专权,除非你把其余的参政都拉拢好了可有难度啊,人家也想当布政使呀。而且这也符合刘浩然常常讲得权利与义务,权责相连的思想。一旦布政司出问题犯错误了,布政使第一个跑不掉,你几个参政也不要想推卸责任,因为这决策是经过合议以布政司的名义施行的要想背后弄手脚也得掂量一下。
朱升、陶安等刘然亲近之人却在心里暗暗敬佩,想不到丞相玩政治权衡的手段是越来越高明了以前君主猜忌臣下专权是常有的事,而当臣的也对这一点畏忌如虎生怕一不小心踩了地雷,现在好了决策由合议而出,不怕别人说我专权,执行起来底气也足多了。
“丞相,那各府县是不是也循此例行?”章溢开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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