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7章 不公平条约 (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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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将爵位继承者的身份做出了划分,分为宗氏爵位、外戚爵位。

        这两种划分方式,一种是靠姓氏得来的,一种是通过立功得来的。

        古人特别讲究姓氏,认为兄弟靠得住,而忠诚靠不住。

        所以往往封了很多同姓王。

        但是为了对这些同姓王有所制衡,这类爵位,一般没有什么权力,只有一个虚名。

        针对于宗氏的爵位设定,与普通的爵位有区别。

        对于宗氏,设立嫡长子为太子,作为皇位的继承者。

        其他皇子则作为亲王,亲王的位置是可以传承的。

        所以在亲王的下面又设立了郡王,以及各种将军等爵位。

        采用的方法都是长子继承,然后其他儿子选择降级继承爵位。

        就这样以此类推,但是这些诸侯王虽然很多,但并没有什么权力,都是属于摆设的存在,只是有一个名头。

        针对外戚的爵位设定,还是保留原来的公侯伯子男的设定,都是通过军功以及战斗取得的,来进行册封。

        这类爵位往往很重要,但是却没有世袭的。

        而且到了后来也取消了前面子爵和男爵,只保留了公侯伯的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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