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路,两人只要有接触,就是这样吵过来的。
时荞也懒得管。
至于封桀,只要不耽误时荞的正事,他更不会管。
车载导航播报已到罕地。
这个地方,一眼望去,高低不平的矮丘高山,全是枯黄的颜色,偶尔才能看见一两株青绿,晚上的时候还能听见狼啸。
草塔沟在很偏僻的一隅。
村子处于凹地。
因常年无雨干罕连天,水和食物是这个地方最珍贵的东西,风一吹,裹起的全是枯草黄沙,这个地方的建筑也很有特色,很多古老的天井院,屋舍都在地下,地面上的黄色野草铺盖连天,看着就很干燥,要不是树木里还有几座用黄砖青瓦垒起的建筑,估计都没人发现这里还有个村子。
如果不进村子从外边看的话,整个村子像是个荒村,封桀感觉有点儿无法落脚:“这种地方,竟然也能住人…”
“连原始部落都还存在,这种地方也没什么了。”这个地方真的很偏,要不是途中问了几次,碾转了四五天,才找到这个草塔沟,时荞打量着:“这要是报上去,估计还能够当做古文化遗产被保护起来。”
周围有很多荆棘丛。
时荞侧头看了看封桀:“你把外套穿上吧。”
前几次的山野村落,封桀身上起的那些红疹太吓人,她总觉得那不是简单的过敏,但拿了封桀的血又没检测出什么。虽然现在随身带了药,也还是要防着点,毕竟又痒又刺会很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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