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进口袋的两根手指也开始剧烈的颤抖。
因为她在本该空着的口袋里,摸到了一个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在这一瞬间,王晓莹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立刻逃跑。
这一定是凌子菲和自己打架的时候放进去的,可是这到底是什么时候……
指纹,这时候只有指纹能证明自己的清白。
不行,既然是凌子菲放进去的,那就只有她和自己两个人的指纹。
她的项链有她的指纹很正常,自己刚刚摸到项链的时候,也留下了自己的指纹,那真的是百口莫辩啊!
退一步讲,就算项链太细,不容易留下指纹,自己匆忙一摸没有留下什么,那也同样脱不开罪责。
首先,项链是在自己口袋发现的,这是不争的事实。
其次,上次全校拉稀事件,有一个人将泻药放进了凌子菲的抽屉,从而污蔑她。当时那个人是带着手套的,并没有在泻药包装上留下指纹。
项链在自己口袋里,如果警方在项链上没有检查出自己的指纹,那这一现象和上一个案子就有了共同点。
那就是带手套作案。
这两个案子一对比,鬼都知道是自己这一帮人干的啊!同样是重大事故,同样是办事不留指纹,关键是这两波人还是经常一起玩的。
如果说是巧合,这谁会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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