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快们立刻围了一圈,探头往里看,“是枪?”“是不是枪?”“怎么拆开来了?”“就是用这一支开的枪吧?”几个人七嘴八舌。
丁兆兰半天没声音,然后抬起头,没好气的说,“让开了,把光都挡了。”
捕快们稍稍散开了一点,把脖勾得更长了,一个个就像争食的鸭。
丁兆兰没空再理会他们,安心长舒一口气,心道终于是找回来了。宰辅们寝食不安,正是因为这一支枪流落在外,可能被辽人偷学去,也有可能被贼人拿去射杀官吏,甚至威胁他们的性命。
正是丁兆兰看过图形的线膛火枪。枪管给拆卸下来了,与枪身并排排列在箱,周围一圈棉花做软垫。还有一排弹,式样十分独特,与常见的圆形铅弹完全不同。
丁兆兰知道就是这一把——除非犯人手有两支同一个型号的。
扣上箱,让人找了绳索来捆好,丁兆兰命一名捕快将箱抱紧了,下令道,“走。”
“追上去?”几个捕快一起问。
“回府衙一趟。”丁兆兰说,“把枪送回去。”
“小乙哥,贼不抓了?”一名捕快问。
箱是贼人丢下来的,明显是用来拖延时间,要是先送回去,岂不是让贼人如了意。
“这是军国重器,相公们看得比贼人都重。要是给辽狗偷了去,日后官军不知要多死多少人。”丁兆兰教训了两句,偏头看了眼白泽琰逃走的方向,“先送回府衙,反正别想跑得了。”
论起寻踪访迹,这可是丁兆兰最为擅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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