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两名小警察的惊讶,程诚嘴角的微笑更加明显了一点,轻轻一抖挺括的金票,“这张金票,可以去天下任何一家平安号分号,换取千贯大钱,随支随取,不需耽搁。丁官人见多识广,当能看得出,这绝非伪票。”
平安号发行的金票,丁兆兰当然是见过的。
金票分为一百贯,一千贯两种,据说是用了最先进的工艺,最复杂的材料来制造,从材料到印制,有着上百道工序,几十种防伪手法。花纹图样上有着各种暗记,透过光,甚至能看见里面暗藏的图案。
虽然这只是一张纸,但是在市面上完全抵得过十足十的真金白银。
寻常出门购物,用不到这些金票。但大宗买卖用它,出门远行带它,行贿受贿送它,普通人见上一次都难,但富户豪门,如今却是须臾离不得它。
丁兆兰年纪虽少,家无余财,倒是做了多年捕快和警察,经历颇丰。千贯金票见是见过,次数不少,但那些都算是证物,却从来没能揣进自己的腰包里。
一千贯的礼,送给丁兆兰上司的上司权知开封府黄裳都是足够的,展熊飞也就能偶尔收个一百贯,丁兆兰更是只有五贯常例的份。千贯,这是能把人撑死的数目。
可看着这张千贯金票,就同时把金票后自信满满的微笑收入眼,
真想砍上一刀呐。
白跑一趟,心情不好。居高临下的笑容,心情更加不好。哗哗的金票再一响,让丁兆兰的心情又坏了五分。
他的名气大,带来的好处不少。许多时候查案,证人不敢对其他警察说的事,却愿意对他说。许多时候能快速破案,也都是因为他能比其他人拿到更多的线索。
丁兆兰刚被拦下来时,本以为他们带来的是一条新线索这是常有的事,等认出程诚之后,就知道猜错了。不是送线索的,而是送财童。
钱的确是好东西,可丁兆兰很不喜欢送钱来的人,也不喜欢送钱来的时机。
攥着马鞭的手,松一下紧一下,想象着这是腰刀刀柄,手一挥,就能把眼前的笑脸、以及哗哗响的金票一起砍成两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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