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在人群之找到胡忧,那是很容易的事。一是因为他的身边,时时刻刻都跟着一个大美人旋日,二是因为胡忧手里拿是不是马刀,而是霸王枪。
在发生死亡命令的同时,胡忧手里的霸王枪,闪出一个黄光,扎入住一个烈火兵的胸膛里在。
这个士兵,也许是妻的丈夫,孩的父亲,不过此时,他是敌人。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胡忧在打仗的时候,从来不会去想太多,敌人就是敌人,不是杀死敌人,就是被敌人杀死,只要知道这些,就够了。
解决掉这一千人,部队赶场一样,继续前进。开局好,不代表如果好,后面还有千人,而且他们的目标,已经被暴露,接下来的,就是苦战了。
四处不断的响起警报声,那援军正在赶来,用不了多久,就会有无数的敌人,往这边扑来。不有下命令,先头部队把那个还在苟延残喘的烈火兵留给了战友,按着胡忧制定的方针,往前突进。在飞奔的同时,他们相斥掩护着,给手的五连弩,装上新的弩箭。
大批的弓箭手,出现在了出方,报复式的箭雨,雨一般的泼来。
狭路相逢勇着胜,先头部队顶着烈火兵的箭雨,用连弩回击着往前冲。一个士兵箭倒下,立即有别一个士兵顶上去。不死鸟军团的士兵,没有怕死的他们的勇气,让敌人都胆寒。
“少爷”
“怎么?”
胡忧回头看向旋日,刚才的战斗,她一直护在胡忧的身边,就像是胡忧背后的眼睛一样,保护着胡忧身后的安全
“你刚才的样好帅”旋日的眼射出狂热之色,激动的说道。
自古美女爱英雄,哪怕是一向以智慧著称的旋日,此时也不免落入了俗套。
胡忧嘿嘿一笑,刚要笑话,突然脸色一片,看向对面的街道。那轰轰的马蹄声,告诉胡忧,李世奇的骑兵部队到了。
在雪屑与尘土的翻飞之,烈火军的骑兵部队,取代了步兵的位置,呼啸着向胡忧的先头部队冲了过来。铿锵的马蹄打在石板街上,发出震天的响声,气势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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