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一帮混混而已,我干掉了原先的首领,就变成了他们的新首领,就这么简单。估计他们现在已经选出来新的头头了。”
兰伯特看起来并不在意他的同伴们的情况。这倒也正常,他和那些混混只是互利关系,他为混混们摆平麻烦,并保护他们免于受到其他势力的袭击,而混混负责伺候他,谈不上感情。
“嗯,详细讲讲这一部分的事,你是怎么遇到他们的,又是怎么开始盗窃货物的。我时间很多,你应该也不忙,咱们可以慢慢聊。”唐纳打了个手势,让闲杂人等退出了屋子,然后从旁边的柜子上拿起了不知道属于谁的一瓶麦酒,给自己和兰伯特各倒了一杯,然后面带微笑的看着面前的年轻人,等着他开始自己的讲述。
兰伯特完全弄不明白自己面前的这个老头到底想干什么,他迟疑了一下,但还是接过了酒杯,开始讲述自己的经历。
跳过克里斯托弗给梅伦讲过的那一部分,我们直接从最重要的部分开讲。
几年前,当他抢回了属于自己的金条后,兰伯特为了躲避巡逻队的追捕,逃到了某个昏暗的小巷子里。
实际上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只是凭借着“抢回那些属于自己的东西”的执念行动。但是在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之后,却不可抗拒的陷入了迷茫之中。回归正常的生活是不可能了,事已至此,他只能不断地逃跑,如果他被巡逻队抓住,关进监狱倒不算什么,只不过到时候他就会失去所有的这些东西,这些金条对他的意义可不仅是贵金属这么简单。
“嘿,小子!你怀里抱着的是什么?拿出来给我们开开眼呗!”不知何时,一群混混已经围住了发呆的兰比特。直到这时,兰伯特才注意到有一些金条从布包里露出头来。
本来就非常烦躁的兰伯特的心情忽然变得更糟了,他将布包打了个结,随后单手提着布包,另一只手握着那支还沾着血的短剑,指向那些不怀好意的混混,挑动了一下剑尖,示意他们滚远一点。
但这些混混哪吃这一套,他们刚才可都看见了,那个包里头可都是真正的金条!
为首的一个混混也掏出了匕首,冷笑着拨开了那柄短剑,伸手向兰伯特怀里的布包抓去。
他或许根本没有觉得兰伯特会反抗,毕竟他身后站着那么多的同伙,一般人是不可能起反抗的心思的。
但是就在他的手即摸到那一包黄金的时候,一抹寒光闪过,将他的耳朵连带着大块的皮肤削了下来。
“啊!!!”那个混混双手捂着自己的耳朵,倒在了地上,口中的惨嚎声不绝于耳。
兰伯特面无表情的踢开面前的混混,用那柄短剑将掉在地上的耳朵扎到了剑尖上,展示给那帮混混:“还有人想试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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