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二章 大角斗场(二) (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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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凭闪躲是赢不了这场比赛的,基于某些方面的原因,参赛的学员只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的任何一个就能获得胜利,一个是将对面的虫击杀,另一个则是要将对面的虫制服,在不伤其姓名的情况下,难度无疑要高很多。

        这主要是从节约成本的方面出发的。

        当然,做到这一点的学员,所获得的报酬必然要更丰富些。

        基本上是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的,这至少是需要高出对手数倍的实力才有可能达到,曾书意却是没想过,对于他来说,只需能击杀虫就是最大的胜利。

        “哈——”曾书意再次闪躲过了虫的攻击,右手握拳重重的击打在虫下颚的软肉上,后者吃了一拳,只是用摆了摆头,随即就好像无事人一般再次冲了过来。

        这也是比赛的规矩之一,参赛学员是不准使用兵器的,使用异能凝结或者召唤出来的就不在此范畴之内。

        这个规矩最初的主旨是要考验学员的自身实力,使其不过分依赖外物,在后来出台大角斗场计划以后,才使其成为定制,主旨则变成了提高难度,增加观赏性。

        现实上,如果手持一柄高阶的骨刀,那么对付起一些低阶的虫就相对要轻松了很多,比如方才曾书意如果手上有刀具的话,势必能够给虫形成很大的杀伤。

        但是徒手的话,他则需要多出几倍以至十几倍的努力才能够形成同等的伤害。

        甲虫的特点是力大,皮厚,灵活度稍逊,在一阶虫里是相当强厉害的,而曾书意只是在速度灵巧方面占据着一定的优势,其他属性则被前者全面的压制。

        双方在僵持阶段,曾书意曾数十次击了对手,对方只是表显露少许的内伤,呼吸声急促,而他的手背却已是模糊一片,手臂酸痛难忍,并且对方的一次反击就在他的腰部留下了一道一尺多长的伤口。

        如果按照KOF的生命值来计算的话,甲虫至少还保留了三分之二的生命值,而曾书意多半是连一半都不到,以人类的体质和虫去以伤换伤,那绝对是找死。

        场面对曾书意十分的不利,场外的观众却是看的津津有味,每次前者击虫,或者是被虫打伤,那鲜血直流的场面直刺激的他们大声的吼叫不止,热血愤张,比之玩女人赌博,快感无疑要多出许多倍。

        这是潜藏在人心最深处的**,那鲜血淋漓的场面,引起了他们心的共鸣,尤其是对象还是令他们咬牙切齿的虫,他们大声的呼喊和**,用一切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情感,狂乱的抓着自己的衣服,扯下领带,以至还有开放的女郎在拳头上不断的摇曳着色彩鲜艳的小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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