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时,他从怀中拿出一块白布,很是直接的递给岁岁。岁岁接过白布,也很是直接的打开白布。被白布缠绕的发簪,原是与上次的发簪一模一样。她拿起发簪,左看右看,真的并无不同。簪上的红珠依旧耀眼,闪得人眼眶发酸。
她扬了扬嘴角:“慕小九,你给我戴。”
先前没了发簪,她又气又难过,如今看着新的发簪,不禁喜上眉梢,欢天喜地。
慕小九真的拿过发簪,轻轻戴在岁岁头上。岁岁本就极少戴珠钗,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上,只有这一个簪子,倒是梳了几个小辫子,更衬得她面若桃花,极有活力。
慕小九突然道:“没穿西域的胡服,倒真不习惯了。”
他来这里已有两月,天天都穿着一身胡服,若不是容貌相较于楼兰人更加俊美,倒真与这里的人并无任何不同。
他穿胡服也十分好看,扎着个辫子,轮廓也更加硬朗,颇具异域风情。
远处偶尔略过一两只苍鹰,忽高忽低,时而拍击长空,时而又低飞草原。
“北方有长风骏马,西域有牧歌苍鹰。”慕小九道,“等以后,我带你去京城,那里比西域更加好玩,也更加热闹。”
“慕小九,我跟你走……我从来没有离开过楼兰,也没有踏足过中原,但只要有你陪着我,我便跟你走,你对我招一招手,我便跟你走……哪我都去,去天亘山,去平朝,也去汴京。”
饶是骄傲如九公主,也愿意为慕小九低头,她看慕小九的眼神充满了眷恋与崇拜,那是整个楼兰的勇士,更是她的丈夫。
“我要带你去见我的阿娘,她是个十分温婉贞静的女子,若是见了你,一定会很高兴。”他的神色终于温和下来,“还有我的舅舅,不过他去世许多年了,不仅你见不到他,连我也见不到了。我的舅舅很伟大,于我而言,他是中原最厉害的勇士。”
“那你一定很想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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