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强盗们放松警惕的时候,约翰终于来了。他驻扎的地方离营地骑马需要十五分钟,但是就这短短的十五分钟足以发生很多事了。
所以当他赶到的时候,营地内早已尸横遍野。
不过,好在强盗还没冲进帐篷内。听到马蹄声,强盗们也都举起自己手里的枪,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射击。
约翰紧紧的贴在马背上,不停的左挪右闪,高超的马术,哪怕是那群强盗也要大喊一声好。
右手从马鞍中抽出自己的那把亨利M1860步枪,这把步枪,还是自己父亲那一代的游骑兵的装备,陪着自己的父亲杀过不少人,如今到了自己的手上。亨利M1860连珠步枪,作为杠杆步枪中的一把名枪,它的装弹量在这个时代可以说是秒杀所有的步枪,只是它的装弹方式不是后装式,也不是侧装式,而是从枪管下方的那根管子里装进去。
除了装弹比较麻烦之外,其他方面倒也是无可挑剔。
推动扳机护圈,将子弹上膛,约翰朝着营地一处冒着火光的地方,直接就是一枪过去。
子弹从枪管中迸射而出,直奔着目标而却,之间一名强盗胸前泛起一道血雾,便再也没了声息。强盗头子见状,转动转柄,朝着约翰的方向便开始射击。
六管加特林每分钟两百发的射击速度,在后世看来只是个弟弟一样的存在,但是在这个时代,那就是大爷。在这个马克沁重机枪还没面世的时代,这把机枪就象征着死神。
约翰也不会正面硬刚,那样就是找死的行为。他朝着右边一勒缰绳,骑着马匹瞬间就躲在了一旁,开始围着马车绕圈子,重机枪放在马车上虽然移动方便,但是它的射界还是有些局限性。而且它的转弯速度明显没有马匹跑得快。
所以,强盗头子也只能追着约翰的屁股后面射击。这可把强盗头子气坏了,约翰也不给他机会,两只脚控制马匹,双手则是举着枪,瞄准着强盗头子那露出来的头颅。
就在战马奔腾,四脚腾空的那一刹那,约翰屏息,右手扣动扳机。子弹飞速的射穿了强盗头子的额头,巨大的力量,直接将他的天灵盖掀飞。
看到目标死亡,约翰勒停了马匹,朝着马车跑去。刚才那一幕发生在一瞬间,营地内的强盗们都还没反应过来,自家的头目就被人干掉了,一时间有些愣住了。
约翰趁着他们愣住的那几秒中的工夫,疯狂的朝着马车跑去。虽然强盗头子用这挺机枪用出了shi一样的感觉,但是挡不住这挺枪香啊。
比起自己手中的步枪,那机枪才是真香。
这群强盗也不愧是常年打家劫舍练出来的,也就愣了那么几秒的工夫,便又开始了反击。子弹一时间在约翰的周围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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