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薛老三废了老大一番功夫,就差临门一脚了,无论如何不能草草收尾。
更何况,若是草草收尾,今后他薛某人在改委还算个屁,自家办公室都被撬了,结果,撬你办公室的人嘛事没有。
这就好比,人家当面给你一巴掌,你还得大声说“打得好”,声音小了还不成!
若是改委的几位大佬对今次的案件真的持怀疑态度,如此定夺那也就罢了。
可眼前的案,实在是太明显了,只要知道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的,就是生了幅猪脑,都该知道实情到底如何。
因为疑点实在太多了!
张无忌深更半夜开车来改委取件,结果,就发生了盗窃案,是不是太巧了?
张无忌来改委取件,对门岗说奉的谢主任命令,到底有无此事,谢红旗心里最清楚,只不过他不站出来说明,谁也没辙。
便是除去此条,问题还是多多。
首先,他张某人去取件,居然需要马天宇去参考件的条目,怎么就恰巧挑了他薛某人的通讯员,恰好今夜被盗的,就是他薛向的办公室。(事发后,张无忌只能说是带马天宇去取件,因为马天宇干秘书工作,熟悉件条目。因为,不如此不能解释他怎么和马天宇撞在了一处,毕竟马天宇可不能像张无忌那般信口雌黄,说是奉薛向命令,来取件,况且,若真是他马某人在薛向办公室,盗窃案也就没机会发生了。不得已,二人只好串联出这么一番说辞救命。)
其次,既然二人说是去抓小偷,干嘛去爬墙,和老王一道堵着拱门,守在墙外,小偷还能插翅飞了?这种简单的逻辑,别说是张无忌,马天宇这种聪明人,便是寻常村汉,都不会做此蠢事。
更大的破绽,还在于老王的指认。一个门卫和两位干部无冤无仇,失心疯了,敢指认他二人为贼。
按张无忌的辩词,这位老王是为了邀功请赏,见拿不到贼人,便攀诬自己。
这等可笑的理由,只有傻会信。
但马天宇确信,与会诸公会信,事实证明,与会诸公真个就“信”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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