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真的假的?”
“阿笙,你的字能看吗?”
“哈,我露了一手郑板桥的绝活,先把墨汁统统倒在宣纸上,再装模作样勾勾弄弄了半天,把那些美国人唬得一愣愣地叹为观止。不过说实话那几个字要不是我自己写的我绝对看不出是什么。”
“你写了什么?”
“尔乃蛮夷!”
扑嗤!有个同事喷茶。
一片哈哈声,远远地有人叫:“阿笙,有人找你。”
默笙转头,被誉为花仙——花痴仙的小红八婆兮兮地跑来,“在会客室里,好英俊好冷漠好有味道的男人哦。而且一看就是那种事业有成的都市精英青年才俊哎,阿笙,你刚刚回国就泡上了这种好货色,真人不露相哦。”
花仙的话能信猪都能在天上飞了,一般而言她的话要除以二,有时候还可以乘上负数。
不过默笙十分好奇,她才回国不认识什么人,谁会来找她?
绝没想到是他!
会客室里背对她立在落地窗前的英挺男,竟然是何以琛。听到开门声,他回头,清冷的眸光射向她,淡淡的表情没有一点起伏。
花仙总算没有夸张,他的确英俊不凡,气宇轩昂,剪裁合体的西装衬托出高大挺拔的身材,和以前一样的自信沉着,但又多了几分凌人的气势。
她完完全全地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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