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嘉骨头被酒浸软了,靠在书房的门檐上,因着夜总会燥热的空气,他的衬衫在那里解开了几颗扣子,露出引人遐想的胸肌曲线,身上沾惹的香水味轻易飘到了贾诩那儿。
“你准备什么时候找好下家,然后方便我起诉离婚?”贾诩看不惯他这风流样。
“呀…文和可不要冤枉我,我在夜总会何时沾花惹草过,你来赎我那么多次了,怎么还冤枉我,叫我好伤心啊……”
贾诩的确赎过郭嘉太多次了。
大学时期的郭嘉成天翘课,不是去勾搭女生就是去逛夜总会,生活费和奖学金都不够他挥霍,于是每每都是打电话给自己年纪轻轻就经济独立的同学兼室友贾诩,让他来付账取人。
他还被扫黄大队给冤枉带进过局子几次,去局子取人可不方便。于是有一天从警局送郭嘉回寝室的路上,郭嘉说:“文和,你想复习下婚姻法吗?”
第二天他们去民政局领了证。那时郭嘉研一,贾诩刚进职场,没有婚礼,没有昭告天下,除了花了十几块钱,并没有什么结婚了的实感,直到下一次去局子取人时才深刻体会到夫妻身份的用处。
结婚后郭嘉搬进了贾诩的房子,两人比起夫妻,更像是延续了本科时期的室友关系。夜总会的女孩看见郭嘉无名指上的戒指,诧异他如此着急,这般年纪就埋进了婚姻的坟墓,他笑了笑,玩世不恭道,“哪有,只是包养我的人心善,愿意给我个名分罢了。”
确实像是包养,郭嘉住贾诩的吃贾诩的,衣服贾诩也吩咐助理一同购置了,贾诩还把名下的一辆车给他用来代步,但他常年喝酒根本没什么机会开。除了不被睡外,怎么不算包养呢。
结婚半年多了,他们都没发生过关系。
那天晚上贾诩是被工作气急了,只管讥讽郭嘉出气:“我看你不是不想沾花惹草,是身体不允许吧。”
“谁说的?”郭嘉走进贾诩的步伐有些踉跄,“可不能污蔑我啊,文和。”
“哟,那你鸡巴能用吗?”
“怎么不可以呢?”
虽说一开始是想呛对方,但这个回答让贾诩想到了什么,陷入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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