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考兰是个爱尔兰人,二十年前,风头最盛的黑帮都是爱尔兰人。
现在他当年的好兄弟,混得最好的洗刷干净,成了政客的朋友;最差的衣衫褴褛,在救济站喝汤。
他是走狗屎运的那种,成为裴氏集团的安保主管。五十多岁,手指逐渐粗大,戴上那种有纹饰的男戒。他在中城繁华的市区拥有一栋两层别墅,岛上有更大的度假屋,两个学医学和法律的儿子,一个学艺术的女儿。
他没换老婆,即使他的凯蒂衣码和鞋码都大了好多号,爱尔兰人重视家庭。更何况,她的决定总是对的。
那是个雪天,十五年前,爱尔兰帮还掌握所有地下赌场和拳场。那时候治安比不上现在,但是“上流社会”的崽子们已经敢走进这种场所寻刺激了。那个晚上,他的手下跟他说,“头,姓裴的小子要见你。”
他当然知道姓裴的小子是哪个。他们绑过,还能在这世上行走喘气,并且三天两头上新闻的,就那一个。
裴家的独女艾琳嫁了个叫汤姆的穷小子,穷小子改姓裴。她喝酒喝死了,留下丈夫和孩子。
爱尔兰帮里最疯的疯麦克,急着要钱,自做主张,拍脑袋和兄弟绑架了那个丈夫和孩子,通过报纸向裴家讨要赎金。
等疯麦克收到钱,那个汤姆早死了半周。疯麦克磕高药枪杀了汤姆,自己都不记得。十岁的小崽子抓住死人的衣角呆了两三天,麦考兰被帮里授意,弄死疯麦克,把小崽子送回去。
当时他没觉得,穿着背带裤和小皮鞋,昏过去的崽子有哪特别。
但十多年后,当他在赌场再见到抽雪茄的那个青年,麦考兰感觉到一种不对劲。
不是因为二十五岁的裴蔼华穿燕尾服,披白色的晚宴长巾。那个乌烟瘴气的地方,一半人赌博,一半人看拳,他就像从哪个宴会走出,堂而皇之走进这里。
他站在一个非常亮的角落,头顶的灯能把拳击场里被打出来的汗滴和血,还有碎牙齿,照得纤毫毕现。也可能不是他站了个非常亮的角落,而是这个角落因为有他,显得非常亮。他格格不入得像扔进下水道的钻石。
他身上有种奇妙的冷漠,麦考兰晾了他很久,他神色没有任何变动,薄薄的嘴唇边挂着笑。半小时后,麦考兰磨磨蹭蹭出现。他弹掉雪茄上长长的一截灰,像在帝豪酒店的吸烟室里,把烟灰弹在蓝色土耳其地毯上。
裴蔼华说,“麦考兰先生,你绑架过我。我将给你一份工作。”
“因为你绑架过他,”那天深夜,凯蒂系着围裙,给他准备吃的,“所以他要给你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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