霰弹枪,就成了零件,掉到了地上。
刘郁平静的看过去,道:“是不是想大闹一场?我喜欢!”
“住手,都住手……”另一个黑人大佬进来,这是大佬,不是那个酒保也似的人。
这个人,头戴一顶帽,嘴叼一根雪茄,不过,他抽不抽雪茄,都和刘郁没关系。他现的装备,根本吸不到一点不干净的空气。
“这他马是怎么回事?”
“这个人这里闹事……”军刀的老大说,他看向这个黑人:“他抢先动的手……”
理由十足。
但那个黑人老大看著刘郁……他心苦。
怎么说?黑人老大是一个……嗯,学过华夏功夫的,正是学过,所以他一眼看出来,这种人,是那种传说的高手。你别看这里拿枪的很多,但人家一副不怕的样,摆明了不是菜鸟。过去那种不了解枪炮厉害,被火枪打死的武林高手,已经不存了。如刘郁这样的,他会不知道枪械的厉害?但他有恃无恐,这就足以说明问题。
“一切都是误会……”一向精明的黑人老大打起了圆场:“这一顿算我的,杰米,再去拿几瓶好酒,姑娘们呢?都死哪儿去了?”
军刀老大的脸沉下去了,他看食尸鬼。食尸鬼知道他的意思,就说了:“这人很强。”
军刀老大明白:“我也感觉到了……”其实,他们都感觉到了。如果是一个普通的,一般的华夏人,军刀老大的手下,早早就什么样的荤笑话开出去了,那嘴就没个把门的。可他们一句也没说……足见他们知道厉害。
这种顶级的雇佣兵,大的特点,就是可以预先感觉到,对方的厉害。
刘郁的气息,那叫一个恐怖,压得他们,几乎就透不过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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