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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一章:再有精进 (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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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仲马,写过很多名著,什么《德·夏尔巴夫人》、《三个火枪手》、《铁面人》、《基督山伯爵》等等。

        才高八斗,而且,他写作十分的快,一写起来,就不带停的,属于高峰创作的那种。

        要知当时,可没有什么打字机,没有电脑,不可能给他捣捣手指,就打出字来的情形。

        他要想写字,只能一样,拿鹅毛笔在纸上,这么干巴巴的写。

        这样的高峰,这样的创造力,可见他本人这才情是多么的厉害。那么,他用什么,来维持他的才情呢?没错,就是风流,大仲马人不负名,同时也是一个大种马,十分的风流好色。而且心胸也不怎么大。有个女的受不了他,大仲马居然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去搞臭她。原因是大仲马被这个女的蹬了。正是这种在女人身上的执著,才使得大仲马,保持他那如泉涌一样的灵感,使他可以继续高峰的创作。

        还有一个是纪晓岚。

        现在一些影视剧把纪晓岚美化的成了什么马逼东西,说他好的不成样,是圣人。

        没错,纪晓岚本人的才学是厉害,阅微草堂笔录比什么狗屁的四库全书还要好。

        可他本身,这种过目不忘,才高八斗,也和他的女色有关。人说纪晓岚有三怪,一是大烟袋,离不开一个大烟袋,天天抽烟,人不离烟,烟瘾十分的重。二个是他的食肉之癖。纪晓岚好食肉,当然,他不吃鸭,除了鸭,他最爱吃肉,特别是喜欢吃猪。

        但,这都不是他最爱。他的最爱,不是什么东坡之肉,而是色。是女人。

        有一天乾隆看到纪晓岚精神不振,眼睛发红,对和坤说,纪晓岚不错,为了朝庭,瞧瞧,人家累成什么样了。结果和坤揭破纪晓岚的底,说他哪里是为了朝庭劳累的,狗屁,他是这两天没得回家,不能碰女人,所以受不了。

        原来纪晓岚这个人,十分的好色,他少年破戒,第一个女人是一个十三岁的侍女,在把妹上手之后,感叹说,如果猪肉和上女人是一个味道,天下的猪就要死绝了。此后他夜夜难离女,一身娶进家门的,就不下十数。而且多是少小之女,以十三岁为佳。最大的也不超过十五岁。

        由此可见,这女人,对男的某些方面,是可以起到促进作用的。特别是灵感方面。

        刘郁现在灵感微动,他只觉得,他的武功,又进步了。进步,这真是不容易,但现在,刘郁方经过一次危险,又爽过了,在种种过去的积累下,他的武功,终于又进了一步。如果说过去,刘郁是一个伪宗师,现在,他成了一个真正的宗师。因为,刘郁发现,他又创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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