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若先一步,暴力攻我,我惧于你往日的名声,搞不好,还真是会露出一些破绽,为你所趁。可是,你却这样,自取守势,那真是取死有道,我也容不得你了。打死了你,我的武道,必然大进,特进,接下来,哼哼,就是你了……天下第一。我会让你知道,我才是真正的天下第一。
潜藏在羊皮下,一颗狼的心。这就是朝比奈兹。
拥有御三千宝典,朝比奈兹又受武功突进的影响,心绪不稳,自信心狂暴,大有一种我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感觉,好似,面前的无论谁,都只是给他送经验的怪。哪怕是实力比他还强的,他也感觉,自己有一搏之机。
这就是心态不稳。
武功太过突进,就会这样。
就好比,突然间,给一个普通人,啊,一个经常受到欺负的普通人一把枪,搞不好,他能搞出大屠杀类似的事,就是因为,他从来没有力量,一下拥有了力量,也就是枪,就容易被这枪影响。古代君,要佩带宝剑,来证明自己的气节,就是原因之一。无论是在何种的情况下,始终是要记住,自己身边是有剑的,哪怕是要死,也可以仗三尺青锋,与敌,血溅五步,有的一拼。所以古之人,腰杆很硬,全然不似现在的人,一个个和软骨头的鼻涕虫似的。有剑没剑,是不一样的。
“哈!”虽然心里鄙视了蓝染明,可是,朝比奈兹,仍是吞气,吐气,这是吐纳,换气,对自己的身体,进行大规模的气血大搬运,要把身体的潜力,力量,全都调用出来。
蓝染明,给我机会,是你最大的错误!
“喝!”运劲十足,朝比奈兹上手,就是一个近步冲身,往蓝染明那里冲去。一抬脚,就是一招朝天揣,这一脚揣下去,哪怕是银行的保险柜,他都有感觉,可以一揣而开。
脚未至,风先来。
那劲风扑面,让蓝染明吃了一惊。这小,劲力果然不凡。
他一步往后挪,让自己重心再稳,然后吐气开声,道:“开!”就要用双手,架朝比奈兹的脚,要把他的脚,给崩开。以武道而言,朝比奈兹,这一招势大力沉,但弱点,也就在这里。劲力太集了。如果这一招被蓝染明抗住了,就会把朝比奈兹的拳架,给破得个干干净净,到时,他蓝染明想怎么打,就怎么打,一秒钟里,就可以把朝比奈兹给击杀。
让他知道,姜,始终,是老的辣。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