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一波三折的李君羡案 (2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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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武则天自然无法避免李世民和李治这两代帝王,只是因为都是武周时期的历史,自然得向着点武则天,李世民这位前皇帝,可不就得顺着背点大大小小的恶锅嘛。

        虽然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林书只能说,皇家的瓜又多又好吃。

        【李君羡案件,一句话概括便是在贞观二十二年犯罪被杀。

        两《唐书》和《通鉴》是历史权威性的史学著作,在记录李君羡案件的出入不大。

        对李君羡案件定罪的罪名有两个,分别是与妖人交通、谋不轨。

        当时唐朝的律法对妖人有严格的界定,李君羡案里的妖人指的便是员道信。

        《唐律》有明文规定,“诸造妖书及妖言者,绞。”

        李君羡妖言案两年前还有一桩张亮妖言案,当时的证据和妖言描述很具体,处于国家层面来说,判决的很重。

        李君羡案件光是妖言这一项已经足够他判处死刑,绞死。】

        妖言和文字狱的性质还是不一样,毕竟律法有明文规定,并不是说咬文嚼字,抓住某个字眼定罪。

        李君羡案件偏生关于妖言的内容记录不全,导致更加叫人猜测。

        但这件事应当是真实存在,不然何必弄这么一出,毕竟后面还有个谋不轨的罪名,哪个都能定罪,没必要给自己弄一个似是而非的案件出来。

        【第二个罪名是谋不轨,不轨并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但在古代出现的频率极高。

        只不过我有个问题啊,咱们二凤会不会对这两个字有PTSD啊,在他面前弄这个名头,要是小心眼点可不得提一次恼怒一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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