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女阿英早就睡了,他自己用电壶煮了一壶咖啡,到书房里坐了下来。书房是他的天下,也是全房最整洁雅致的一间,窗上有湖色的窗纱,窗下有一张大大的书桌,和一张皮制的安乐椅。桌上,一架精致的台灯放射着柔和的光线,四壁有着半人高的书柜,上面陈列着一些小摆饰。燃起一支烟,握着咖啡杯,他对着墙上自己的影举了举杯,自我解嘲的说:“再见吧!满身铜臭的夏梦轩!”
打开书桌间的抽屉,他取出一叠稿纸,开始在夜雾整理着自己的思想。学时代的他,曾经发狂的想成为一个艺术家,徒劳的学过一阵速写和素描。到了大学时代,他又爱上了音乐,狠狠的研究过一阵贝多芬和莫札特。结果,他既没成为艺术家,也没成为音乐家,却卷入了商业界,整天在金钱打滚,所幸还保留了看书的癖性。到近两年,他竟开始写作了。他曾用“默默”为笔名,自费出版过一本名字叫《遗失的年代》的小说,这本书和他的笔名及书名一样,在坛上连一点涟漪都没有搅起来,就“默默”的“遗失”在充斥于市面上的、五花八门的艺着作了。他并没有灰心,对于写作,他原只是一种兴趣和寄托,说得更明白一点,他只是在找寻另一个自己,另一个几乎要“遗失”了的自己。所以,尽管没人注意到他,他在夜深人静时,却总要写一些东西,而从这一段时间里,获得一种心灵的宁静与和平。
啜了一口咖啡,又喷出一口烟,他沉思的望着那在窗玻璃上漫开的烟雾,思想有些紊乱而不集。为什么?总不应该为了范伯南那一句不相干的话而沮丧呀!只是,那个女孩会对他怎么想呢?女孩?她已经不是女孩了,她结婚都已五年。但是,她怎么还会有处女一般的畏怯和娇羞?如果不用那过份艳丽的红缎把她包起来,她会是一副什么样?
吐出一个烟圈,再吐出一个烟圈,两个烟圈缠绕着,勾划出一个模模糊糊的脸庞来──一张似曾相识的脸,有怯怯的眼睛和惶恐的神情,谁惊吓了她?
早晨,是夏家最紊乱的一个时刻,两个孩起了床,小的要上幼稚园大班,大的在读小学二年级,漱口、洗脸、穿衣服、书包、铅笔、练习本,闹得一塌糊涂。这时的夏梦轩一定还在床上,阿英在厨房里忙早饭,美婵则夹在孩的尖叫声尖叫,她的尖叫声往往比孩还大。
“哦呀,小枫,你的书包带断了,怎么办呢?快叫阿英去缝!”
“糟糕!小竹,你的围兜呢?去问阿英!手帕?老师说要带手帕?带点卫生纸算了!不行?不行怎么办?去问阿英要手帕!”
“什么?小枫?你饿了?阿英!阿英!赶快摆饭出来呀!”
“慢慢来,慢慢来,小竹,你要什么?你的剪贴簿?谁看到小竹的剪贴簿了?”
“哦呀!你们不要吵,当心把爸爸吵醒了!”
“什么?小枫?你不吃饭了?来不及了?那怎么行?阿英!阿英!饭好了没有?”
“怎么了?小竹?别哭呀!剪贴簿?阿英!小弟的剪贴簿那里去了?”
梦轩翻了一个身,把棉被拉上来,盖在耳朵上。昨夜睡得晚,疲倦还重压在眼皮上。但是,外面闹成一团,却怎样也无法让人安睡,孩的吵声哭声,美婵的尖叫声,和阿英跑前跑后的“咚咚咚”的脚步声。好不容易,小竹被三轮车接走了,小枫也吃了饭了,外面安静了下来,他把棉被拉下来,正想好好入睡,一阵小脚步声跑进了屋里,一只小手摸住他的脸,一张小嘴凑在他的耳边,悄悄的说:“爸爸,别忘了你答应我的,晚上要早早回来陪我们玩哦!”
再也忍不住,他用力的张开了眼睛,望着小枫说:“一定!”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