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谁做的?”
“是我做着玩儿的。”
“呀!是你做的?我真该死!”方鸿渐这时亏得通的是电话而不是电视,否则他脸上的快乐跟他声音的惶怕相映成趣,准会使苏小姐猜疑。
“你说这首诗有蓝本也不冤枉。我在一本谛尔索(Tirsot)收集的法国古跳舞歌里,看见这个意思,觉得新鲜有趣,也仿做一首。据你讲,德里也有这个意思。可见这是很平常的话。”
“你做得比那首诗灵活。”
“你别当面奉承我,我不相信你的话!”
“这不是奉承的话。”
“你明天下午来不来呀?”
方鸿渐忙说“来”,听那面电话还没挂断,自己也不敢就挂断。
“你昨天说,男人不把自己东西给女人,是什么意思呀?”
方鸿渐陪笑说:“因为自己东西太糟了,拿不出手,不得已只能借旁的好东西来贡献。譬如请客,家里太局促,厨手段太糟,就不得不上馆,借它的地方跟烹调。”
苏小姐格格笑道:“算你有理,明天见。”方鸿渐满头微汗,不知道急出来的,还是刚到家里,赶路的汗没有干。
那天晚上方鸿渐就把信稿录出来,附在一封短信里,寄给唐小姐。他恨不能用英写信,因为言信的语气太生分,白话信的语气容易变成讨人厌的亲热;只有英信容许他坦白地写“我的亲爱的唐小姐”、“你的极虔诚的方鸿渐”。这些西书函的平常称呼在里就剌眼肉麻。他深知自己写的其富有黄国人言论自由和美国人宣言独立的精神,不受法拘束的,不然真想仗外国来跟唐小姐亲爱,正像政治犯躲在外国租界里活动。以后这一个多月里,他见了唐小姐七八次,写给她十几封信,唐小姐也回了五封信。他第一次到唐小姐的信,临睡时把信看一遍,搁在枕边,夜一醒,就开电灯看信,看完关灯躺好,想想信里的话,忍不住又开灯再看一遍。以后他写的信渐渐变成一天天的随感杂记,随身带到银行里,碰见一桩趣事,想起一句话,他就拿笔在纸上跟唐小姐切切私语,有时无话可说,他还要写,例如:“今天到行起了许多信稿,到这时候才透口气,伸个懒腰,a-a-a-ah!听得见我打呵欠的声音么?茶房来请午饭了,再谈。你也许在吃饭,祝你‘午饭多吃口,活到千百十’;”又如:“这封信要寄给你了,还想写几句话。可是你看纸上全写满了,只留这一小方,刚挤得进我心里那一句话,它还怕羞不敢见你的面呢。哎哟,纸——”写信的时候总觉得这是慰情聊胜于无,比不上见面,到见了面,许多话倒竿不出来,想还不如写信。见面有瘾的;最初,约着见一面就能使见面的前后几天都沾着光,变成好日。渐渐地恨不能天天见面了;到后来,恨不能刻刻见面了。写好信发出,他总担心这信像支火箭,到落地时,火已熄了,对方收到的只是一段枯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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