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零一章:普天之下皆鼓声 (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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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宫城之外,禁军士卒维持着广场上的次序,他们将过来广场处的黔首分批带到特定的区域,交代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之余,特别提醒不要大声喧哗。

        前来观礼的黔首被分割为大大小小用布条拉起来的一个又一个“方块”,人数之多看去人山人海,拖家带口前来参加盛会更是平常。

        大人懂得什么叫不要喧哗,孩可不管那么多,特别是孩太早被叫醒,因为睡眠不足会闹,孩童的哭泣声在这个清晨的广场上成了最常见的声音。

        “这样可不行,等一会要是王上出来,大家都安安静静,孩却是哭啼,会不会被治罪呀?”

        “啊???律法有写着这样是犯罪吗???”

        “你怎么这样?律法没写,但是那么严肃的场合……”

        说话的小夫妻估计是刚刚结亲没有多久,男方看去该是只有十七,女方估计也不会超过十,他们所说的孩是一个被母亲抱在怀可能还不到周岁的婴儿。

        平民黔首其实基本上只知道有律法,且国家是依照律法办事,但是绝对不清楚律法到底是个什么内容,也仅仅是明白一些行为上会构成犯罪,可到底怎么量刑就需要专业的人士才分得清了。

        “律法规定孩童不属于量刑犯罪,哪怕是触犯律法处罚的也不会是孩,是父母。”恰好这对夫妻旁边就有懂得律法的人士。听着有趣也就出声了。

        人妻像是找到了一块新大陆,睁大眼睛:“呀!怎么说?”

        对法律熟悉的人是个年男,留着山羊胡。看穿着打扮像是一个儒生?他确确实实也是一个儒生,更加是南陵周边某县的县衙在编人员,答曰:“不教,父之过。孩不懂事,身为人父人母难道也不懂事吗?所以孩的过错是来自父母的不教育,自然是要将孩的过错归咎到父母身上。”

        像是受到了惊吓,人妻直接捂住嘴巴。她用着惊疑的眼神看向自己的小丈夫:“要不,咱们不看了。回去吧?”

        小丈夫用非常怀疑的目光在看挽着山羊胡的年男:“这位先生,你莫不是在吓唬我们吧?”

        自古以来儒生什么时候去研究过律法了?儒家对法家也是敌视和排斥居多,有着山羊胡的年男一看就是儒生,别是胡说八道才好。

        “我是一县官吏。”年男有点不悦了:“出于好心才说话,又不从两位这里获得什么。”

        尴尬一笑,小丈夫赔了个礼,不过却也不好意思再搭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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