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闺蜜说的都对。
如果从这个标准来看,路夏无疑是非常合格的一位闺蜜。
收到程麦的信息后,她二话不说,连求证都没有,先陪程麦大骂池砚十分钟,在此期间无数次全委程麦她的身材真的超级、无敌、爆炸好,池砚是在放狗屁,不喜欢就让他滚,换别人上;
又花了十分钟和程麦从一句话开始翻旧账,细数池砚过去的种种罪过;
最后十分钟从个体上升至整体,以“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为由,毫不犹豫一杆子打死他身边所有狐朋狗友,其中以她的男朋友江越首当其冲,承受了最大份量的无妄之灾和连坐罪名。
几分钟后,池砚就收到了江越的消息,让他赶紧滚去善后自己惹出的烂摊子。
cy:【?】
下一秒,江越发来一张从路夏那要来的截图,池砚点开一看,从那堆密密麻麻的文字里提取中几个关键词后,太阳穴都突突疼了起来,克制住要爆炸的心情,他单手捞过手机,飞快回消息。
cy:【。】
cy:【这俩二货,理解错了。】
cy:【那句话的重点,有没有可能不是‘小身板’,是另外四个字。】
服了。
就没见过这么会做理解的。
虽然喜欢大的确实是快要刻进99%的y染色体的审美标准,甚至他曾经也认为自己在这方面一样不能免俗,但真碰上喜欢的人就知道,什么标准,都是狗屁,存在的唯一意义就是拿来打脸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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