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说六点半来接,离现在还有一个二十分钟。不算短,但也不长,长到让你决定去做什麽、短到你刚做一件事就要结束,这种时间最难处理,最适合的用法大概就是——站着发呆。
校门口附近的同学陆陆续续散掉了,搭校车的走校车路线,自己骑脚踏车的骑走了,有家长来接的早早就走了,留下来的都是和我一样等着的人,零零散散靠着各自的栏杆或墙边,有一搭没一搭地滑手机或是乾站着。
那个年代的高中生,口袋里如果有手机,几乎都是诺基亚。
我的是Nokia3310,深蓝sE,外壳磨了一点,但还堪用。机身b现在的智慧型手机厚了整整三倍,但就是耐用,摔了不坏,电池一充可以撑四五天,最重要的功能就是打电话、传简讯、玩贪食蛇。
我正要把它拿出来,余光瞥到一个身影。
是她。
邓琬霖站在校门口左侧,书包斜背着,站得很直,头微微转向大马路那边,眼神有点茫然,不像是在等谁,更像是在确认一件她不太确定的事——前面那条路,是对的吗?
我看了她几秒,她转头,和我的视线碰上了。
她先辨认了一下,然後才是那种认出来的表情,不算热络,但也不冷,就是「哦,是你」的那种平静。
「你在等人吗?」我问。
「我……不是,」她说,「我住附近,但我不是很确定路。我想去买个东西吃。」
我说:「你是第一次来这一带?」
她点头,「爸爸帮我租的套房,上礼拜才搬进去,我还没有很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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