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跪了多久,太阳又西斜了些,王崭才摇摇晃晃站起来。
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清点自己身上有什么。一件破得几乎遮不住肉的短褐,一双露出脚趾的草鞋,腰间别着一把豁了口的柴刀,怀里还有小半截麻绳。他摸了摸怀里,摸出半个拳头大的黑乎乎的东西,凑到鼻子边闻了闻——不知道是什么,但能吃。他没舍得吃,塞回怀里。
然后他开始检查那些尸体。
前世在战场上见过太多死人,这会儿倒没什么不适。他把摞在上面的几具尸体翻下来,一个个看脸。流民的尸体有七八具,穿同样破烂短褐的有四具——那是山寨的兄弟。
四具。
王崭蹲在其中一具年轻的面孔前,原主的记忆告诉他,这人叫二牛,和他同年入伙,平时总笑嘻嘻地叫他“大牛哥”。二牛的脑袋上有个豁口,血早就干了,眼睛还睁着,望着天。
王崭伸手,把那双眼睛合上。
“下辈子投个好胎。”他低声说,“别他妈来这个倒霉世道了。”
然后他站起来,对着那四具尸身弯了弯腰。
不管怎么说,他们和这具身体的原主是一个锅里搅过马勺的。
做完这些,他往山上走。
原主的记忆告诉他,山寨在这座山的半山腰,一座废弃的山神庙里。寨主叫“下山虎”,人如其名,虎背熊腰,但心不坏,当初收留他的时候说过一句“都是没了家的人,凑一块儿活吧”。寨子里原本有二三十号人,这次下山“找粮”,折损了四个,剩下的不知道还有多少。
王崭现在没别的想法,就想先看看,这个“家”还剩几个人。
山路难行,他走得很慢。走几步就得歇一歇,眼前一阵阵发黑。这是饿的,也是渴的。原主记忆里,已经三天没正经吃东西了,就靠喝凉水吊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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