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情况,大抵就是因为老师他穿的衣服并不算多,父亲多半是起了恻隐之心,所以才给他烈酒让他暖暖身,当时竟然谁也没有注意,穿着那种服装的人却还能够在冰雪间行动自如,怎么可能只是风霜露宿的旅人。总而言之,我父亲一个随手为之的举动,却换来了老师的谢意,他执意要求不能平白无故接受好意,所以作为回报,他教授给我一门枪术。”
“一门枪术?你的意思是……”
萨麦尔读了读头,“老师当时问我想学剑术还是枪术——威尔茨可是狂战士的天下,剑可是最被人瞧不起的武器,所以我理所当然地选择了枪术。”
少年领主毫不犹豫地伸手按住腰间金蓝交织的剑柄,在秋日阳光的照射下晃出一抹刺眼光芒。
“呃……我道歉。”看到格林的举动,萨麦尔赶忙把后话补上,“那啥,我知道你是开玩笑,不过你总握着圣剑开玩笑我心脏颤啊。”
格林松开手盖在小狐狸身上,让小兽感觉自己手心的温暖,脸上的表情则显得很是遗憾。
“咳咳,总之,老师教导了我十天,留下枪术的纲要便离开了,而我这一身本领,也正是凭借老师的传承练就,这下你的好奇心总该满足了吧?”
少年扬着眉毛读读头,“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你的老师有没有告诉你这门枪术的名字?”
“有,”萨麦尔低头看了一眼被裹缠严严实实的双枪,“老师说,这门枪术叫做‘疾风’。”
疾风?这还真是个大众名字,不过所谓大巧不工,也许越是这种朴实自然的名字其内涵越是丰富呢。
格林如此在心里想着,倒是解释了萨麦尔推崇备至的原因。
不过总觉得这名字熟悉得很,在哪里听过呢?
“打搅两位真是不好意思,不过请你们偶尔也注意一下前方的路。”
扈从法师有气无力地在后面喊了一句,格林和萨麦尔这才恍然,抬起头望向前方。
林间小路的尽头,白桦的色彩已然消退,在前方空旷的原野之上,坐落着大大小小的村落民宅,而在其央,众星拱月一般,有一座高伟的城池巍峨耸立。
罗德兰王都——辉煌城弥尔特,到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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