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伦帝国!”
白色的衣服,毫无疑问就是巴伦帝国国教圣白的颜色,而狮花纹则是整个帝国的象征,更是帝国皇家的家徽,金狮巴伦亦是由此得名。
他蓦然想起遭遇海难时的梦境,亲生父母正是遭遇帝国部队和圣白的围攻。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有那么一瞬间,格林几乎就想把这支队伍永远留在塔尼亚——帝国虽强他却并非做不到。尽管号称陆战第一的帝国金狮勇士团,全员都是级(a)的战力,精英甚至有七级甚至八级的恐怖实力,然而那毕竟是帝国最顶级的精锐部队,本身就不可能出现在塔尼亚这种地方,何况艾尔伯特的描述也和他们标志性的鎏金铠甲不符。除此之外,由圣白和帝国联手打造的荣光序列军团也的确危险,即使是人造的亚种天使都可以在短时间内爆发出七级力量。信仰光之御主的两翼天使更不用提,若是那队伍里有这种鸟人。格林保证撒腿就跑。
可对方显然什么都没有。
如果他的猜测没错,这一支队伍的主要战力应该是帝国的标准步兵剑士,而背负大剑的板甲战士则是其的精英单位十字军战士。这两者的实力差相仿佛,也就是在四五级左右。其实实话讲,相较于罗德兰普通士兵三两级的实力而言,帝国底蕴不得不让人为之惊叹。如果同等数量的两支部队在战场相遇,罗德兰准保输个顶儿朝天。
但对于格林而言,这就不存在任何问题了。
无论是重之重的断剑卫队,还是巨兽军团的第一位成员米诺陶诺斯,应付起这支队伍都绰绰有余。即使这是一整队的十字军。光是萨麦尔和艾尔伯特在身边,格林就无需担心,何况他手头还有若干魔宠以及新获得的元素守护神,甚至于还有莉莉丝和哈维斯塔夏准备的另一层力量在他的背包静静等待召唤。这一趟旅途,格林算是备齐了力量。
于是接下来,就只剩下一个问题。
要不要动手?
扈从法师和狂战士一左一右分别望向他,似乎都察觉到格林心的杀意。
疑问在脑转了一遍,立刻就有了答案。
帝国人跑到塔尼亚的地界肯定没好事,如果真是奔着比蒙来,那两方立场更不用提。既然现在身处于荒郊野岭,又是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做掉这队帝国人,应该是当下必然的选择。
“阿塞西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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