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叉那傻逼,亏他想的出来,那骷髅那能当狗养吗?
随后我和郭浩开车回了罗马小区。
我一进客厅风驰火燎的,跑向阳台。
我一年前,在殡仪馆大门口的垃圾堆,捡的那只巴掌大的小狗,如今已经张的有二十多公分。
那只狗被陈妮娜养的非常通人性,家里白天来任何人来,它都不叫唤。
唯独不能见我,它似乎能看见身上的煞气。
其实我并不怎么喜欢狗。
我不喜欢狗,是因为,我从小被狗惊吓过。
我小的时候,特别调皮捣蛋。
老早以前,殡仪馆看大门的老曹头,养了一个土黄色的大狗,取名叫八戒,狗如起名,吃的跟小猪似的肥嘟嘟的。
那狗是阳北市典型的土狗,张的不咋好看,但是特别会看家,而且还通人性,只要不是殡仪馆家属的人,一旦进家属院,那头就会汪汪汪的追着人家咬。
久而久之家属院的人,都喜欢他,平时剩饭剩菜的吃不完,都留着带给它吃。
有一回,午放学,我刚回家属院门口,见八戒正撅着屁股,流着哈达,高兴的咕,,咕,,噜,,噜,,啃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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