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开眼睛以後,我总会习惯X伸手m0手机。
萤幕亮起。
没有讯息。
我会盯着看两秒。
再若无其事地放回去。
第二天也是。
第三天也是。
到了第七天,我终於把闹钟设定在七点零八分。
至少这样醒来的时候,我可以骗自己——
是闹钟叫醒我的。
不是我还在等他。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不再拍照片。
以前看到很难吃的便当,我会传给郭承砚。
「今天又吃到地狱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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