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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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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看柔白细腕上的手表,已经将近4点了,差不多到了该去赴天约会的时间了。

        自己的样一定很狼狈。天。。。柳玫在心默默念到这个名字。这个男人起初给自己的感觉就很特别。

        他应该知道曹万和自己分手的事情了吧。不然也不会主动约自己了。这点避嫌的道理想必他一定是懂得。

        微微一笑,柳玫心不由感叹:怪不得别人都说丈夫在外面偷情,包二奶,做妻的总是最后一个知道。这话说得真是一点也没有错。自己对于曹万来说,不正像那枯守家的“妻”吗?只不过自己红颜尚在,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黄脸婆罢了。

        天这个男人与曹万的关系并不是太好,准确地说,虽没有达到水火不容的地步,却也差不了几分。曹万心对天的嫉恨,自己心里是十分明白的。那是一种由嫉妒慢慢上升的恨意,从曹万的身上,自己也终于发现原来男人之间的嫉和妒,也能达到如此的地步。

        按理说,曹万的婚事,天不应该这么早知晓的,毕竟天和曹万根本算不上朋友,现在就是连同事也已经算不上了。

        但回过头来想想曹万未婚妻的身份,柳玫也释然了。。。杨副市长的千金和公安局长的公——这样的金童玉女的婚事,想必整个T市大小机关的头头脑脑都已经传遍了吧。

        天的心意自己是明白的,从他注视自己的目光,自己就可以分辨一二。

        柳玫一边想着,一边向洗手间走去。是该去梳妆打扮一下了,总不能带个略微红肿的熊猫眼去赴约吧。

        虽是被抛弃,但女并不想让别人知晓自己对那份感情的在意,特别不愿意让天知晓。

        心想想天这男人也不是什么的好东西,身边的女人似乎也不少。就拿上次那个依偎在他怀里的女人——楚玉来说吧,也算是个绝色了。自己在他眼里,大概也就一猎艳的份!

        想到这,柳玫不由苦笑,对去赴天约会这个决定也犹豫起来。

        还是去吧,毕竟就算真做不成爱人,也能做对好朋友不是?

        再说既然已经失去了一次,那就更应该珍惜另一次机会。。。自己的岁数也算是不小了,身也不算太干净,经历过和曹万的事情后,名声应该也不会太好了。

        但真的去的话,被别人知晓,会不会在背地里说自己是骚货,刚刚被一个男人甩了,马上就又去找了一个。市井流言对女人,特别是对自己这种还未结婚的女人来说杀伤力真的很大。

        机关等同于市井,这个认识,在柳玫刚进纪委不久就有了。如果自己真的成为天的情人,天的女人,天的爱人的话。那将在机关里一定会响起这种传言:你们知道吗,纪委有一个叫柳玫的女的,前脚刚被原先的副处长甩,后脚就搭上了副处长原先的上司——正处长。

        或许还有这种脚本:什么前脚被甩,后脚就勾搭啊?我告诉你,这个叫柳玫的,在和那个纪委副处长谈恋爱的时候就红杏出墙了。标标准准的一个脚踏两条船。那个纪委的副处长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甩了那骚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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