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青捂着晕乎乎的脑袋,狠狠甩了几下,终于彻底清醒过来。
每个月自己总是要头疼那么几次,这肯定是老爸那键盘敲我头留下的后遗症,我想老爸现在肯定非常后悔,就因为被老师发现自己上课在翻时尚杂志,老师就召唤了家长,老爸低头哈腰一副老好人模样和老师再三保证他儿绝对不会再犯,回了家就变身为狼,指着自己破口大骂,顺手把桌上的玻璃杯朝自己一砸,玻璃破碎的声音让我和老妈都是脖一缩,老爸一看没砸,又开始寻找顺手的。说实话,我老爸看着凶,其实他只是发发火,上次他砸碎了一个杯之后,就开始用一个枕头拼命砸我,我就假装很疼,拼命惨叫,这事我妈和我事后嘲笑了他好几次。我现在十分后悔,在看到我爸犹豫了下放下手的抱枕,拿起电脑键盘朝我扔过来的时候。
头被砸那一刻,我还在想,没事,顶多头上多条疤,那多MAN。可是等我存昏厥睁开眼一看,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好吧,我无情的被老天爷抛弃,竟然穿越到这个没有电灯没有空调没有电脑。。。什么都没有的鸟不拉屎的鬼地方来了。呜呼哀哉!我老爸肯定非常后悔,他肯定想不到一向身体健壮的儿竟然被他扔了个塑料键盘就一命呜呼了。我想就是不死,估计也是植物人,不然我也不会出现在这个鬼地方。
再看看自己住的地方,苏青真的有种想哭的冲动。自己穿越就穿越了,为什么小说里别人穿越都是非富即贵,我就是穷酸潦倒,爹娘全无,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只能蜷缩在这个破庙里!
好吧,其实自己是从尸体堆里爬出来的,有条命就不错了。想来身体原来的主人应该是一名普通的小兵,在战争里丢了性命。
我爬出来走了很久,才看到几缕飘渺的孤烟,想来这应该是两国的边境地带吧,不然不会这么荒凉。事实也证实了我的猜测,遇到几个大叔大婶很热情,不仅给了我一件他们儿穿着嫌小的衣服让我把身上那件染满血污的兵服换下来,还让我在家里住了两天,我才回过精神来。原来这里是金国和金国的交界处,金国比较小,但是田地富饶兵强马壮,金国这次来了比金国多三倍的的人马,也只是拼的两败俱伤的地步。
其实我一点也不关心打仗,我不是这里的人,我只想着还能不能回去,但是我是不敢来尝试自杀,万一我自杀成功了,但是没回去,我这不是糟蹋自己么。好死不如赖活着,于是我决定好好活着,立志活的滋润些,舒服些。
和大叔大婶打听,这两个国家哪个国家的最繁荣的国家离这里近。他们说当然金国,而且他们说我身上穿的是金国的兵服,我于是就告别大叔大婶,吵金国的首都金城走去。
于是…我就走了三个月…
在看到城门的那一刻,我颇有点热泪盈眶的感觉,但是天色已晚,我还是在这个破庙里住了一晚。兴奋的很晚才睡着,结果早上又头痛了。我晃晃有点晕乎乎头,站起来,刚走几步就听见一声杀猪似的惨叫。
“奶奶的,谁踩小爷的脚!”
其实他是明知故问,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还能是鬼啊,我默默收回那只犯事的脚,默不作声,改个方向准备溜之大吉,衣服下摆就被拽住。
“你踩了小爷,就想跑,门都没有!”
我颇为无奈的回过身来看着这个人,明明是个脏兮兮的少年,估计比我这个身体的年纪还小些,而且一看那副瘦不伶仃的骨架,也明显没有我这个身体壮实,他到底哪里来的自信在这里叫喧啊。
“对不起,这位小爷,我刚才不是没看见么,这边给您道歉了,您大人不计小人过,别跟我一般见识了呗。我还急着赶路呢。”
“就你着急,难道我不着急么!现在我的脚受了伤,动一动都疼,还怎么走路,不行,你不能走,赔我钱,我要找大夫!”说完另一只还抱着脚一副疼的钻心的模样。
我也是无奈了,刚才我一听到他的惨叫脚就没用劲,根本就不会有那么疼好么!人善被人欺,但是对着一个和我一样破衣烂衫,身材比我瘦小,乍一看也很可怜的小孩,我想发狠却提不起那口劲,只能放软口气:“我说小兄弟,你看我都露宿破庙,走了三个月连马车都雇不起,每天连馒头都啃不上一口,哪里有钱啊,我这也是想到金去谋个差事,混口饭吃,您就饶了我行不。”
我为了表现的比他还凄惨,脑海里想像着我爸妈抱着我的尸体凄惨痛哭的模样,挤出了几滴眼泪用袖抹了抹。
那少年看我这样,有些心软了的模样:“没钱…那我的脚确实很痛,要不,你背我,把我背到金城的福来客栈,我就好心不要你钱了!”
我深呼吸一口气,来这里一路上遇到的人不多,但是还是感觉民风还是很淳朴的,这个人到底是哪里冒出来的,天,我的馒头昨天啃完了,准备今天到城里混口吃的,还没吃饭就遇到这个衰神,我只能在心里默默流泪。
少年斜挑着眼睛,状似凶狠的看着我,我默默地转过身蹲下来拍拍自己的肩膀。
好在这副身体很强健,还能扛得住,就当可怜这个小孩,背他一段吧。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天翼文学;https://www.tywxw.la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