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王守财又胖了,胖的晚间给它留门都得敞开挺大的缝。
前两天它从外面自己溜达回来卡在门缝上了。可能是觉得特别的丢人,愣是硬气的一个喵声都没吭,直到第二天连喻醒了才将它拽下来。
而自那以后,王守财便被勒令不得在午膳时期出没,因为这个东西是个十分不长进的,但凡看见了肥肉都要冲上去啃一口,抱都抱不下来,当然,抱也抱不动了。
连喻瞅着它那副样怪可怜的,就拨了一点瘦肉和白饭去喂它。
刘凌一看见连喻出去了,立马挪到阿桃跟前要说话。只是也不敢离的太近,一则阿桃是连喻的人。二则是阿桃太丑。刘凌打心里不愿承认自己是个肤浅的人,然而第二点确实占了主要原因。
尽量不看脸的往前蹭了蹭,他对阿桃说:“那天仙儿~,是连喻的什么人啊?咱们不是一块儿来的吗?怎地没见到她出来过呢?”
方大姑娘埋头扒了口饭,将脸上的大半块胎记暴露在人前,一边又夹了一筷红烧肉嚼着一边皱着眉头说。
“天仙啊?谁知道是从哪座山上跑下来的?我们一来花果村就看见她了,但是不常出来,指不定是个鬼呢。”
刘凌见阿桃那几口东西吃的非常不雅,面上一副大大咧咧的粗俗样,又无端说那个天仙是个鬼,当下就不高兴了。
“什么叫不知道从哪座山上跑下来的?花果村里里外外就这么一座小阑山,问你说个话怎么那么费劲呢,哎!你别吃了!”
阿桃不听劝,还是一味的吃。
刘凌气闷了半天,倒是模模糊糊的悟了。
他想,阿桃必定是不喜欢天仙的。因为天仙比她长得美,连喻跟天仙又亲香,哪有不吃醋的女人?她恐怕弄死她的心都有。
这般想着,刘凌心里不由揣了歪心思。阿桃不喜欢她,他喜欢啊。他可以帮着阿桃一块排挤她,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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