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童儿挺佩服季小婉的,她喝着奶茶,从程香香那边拿了张餐巾纸,擦擦餐桌上的奶茶汁,说,“小婉,这几天看你没什么胃口?是不是学校餐馆里的东西,你吃腻了?要不要咱们出去吃?”
程香香跟着加把劲说,“是啊,咱们好久没逛街呢!正好你们下午没课,要不,咱们今天出去逛逛,好好吃上一顿?”
“可是我挺忙的呢!上次,我的那几个法国朋友跟我说,要我帮他们翻译一份稿,那份稿有好几个单词挺生僻的,我翻译了很久,这才搞了一半,现在我又接了这份活动,连招聘启事都没写呢!我哪来的时间吃饭啊?”
“小姐,你不觉得你做这么多事都很白搭吗?你干嘛就这么喜欢折腾自己?”
两个女人对着她不停翻白眼。
季小婉笑着说了,“这些事情,做起来,觉得人生挺充实的。我喜欢。”
她不途什么,就是途兴趣罢了。就好比钱童儿她喜欢运动,程香香喜欢唱歌,她们把业余爱好发挥出了自己的特长,而她的业余爱好,没什么,就是充实自己生活这么简单。
至于金钱方面,她暂时没多大担心,她的小金库里,还有蛮多现金的。
要是缺钱了,她可以去找几份兼职,要么当当翻译员,要么当当家庭教师,都很ok!
生活越是平淡无味,她就越是喜欢。
就是因为喜欢,她才这么有干劲,这么有动力。
身体上,她知道,应该没什么问题的,只是捐了一次血而已,平时多注意休息就好。
可是那两个家伙就当这事是件天大的大事,愣是把他们俩个给吓跑了。
还想尽了法,要给她进补,他们知道,她不乐意听他们的话,所以就利用钱童儿和程香香她们哄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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