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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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涓喜接受杀手培训时读过心理学,她就想:李邺的字虽然妖媚,也算好看,但是他不爱宣之于众,反而将赵佶的瘦金体挂得到处都是,他是偏爱这种字体吧?字如其人,按照心理分析,李邺长相艳丽,但作为一个男,他应该希望自己是铁骨铮铮的英雄磊落形象的,所以才如此偏爱劲瘦硬朗的瘦金体,他存在一种自我厌弃的心理。

        林涓喜甚是无聊,胡思乱想了一会儿,就望着石砌墙壁上粗糙的纹理发呆。

        过了半晌,李邺放下了笔:“给我剃须。”

        林涓喜一怔。

        男人最少隔几天剃须一次,李邺当然也不例外,之前他剃须,都是由一个叫明的小厮做的。

        “明没在吗?”林涓喜问。

        “他媳妇生孩,回家了。”

        卡尔曾经训练过林涓喜剃须水平,因为他认为,这时候的男人最没有防备,而女人可以利用美色接近,从而要了他的命,那么,李邺让林涓喜给他剃须,是否意味着,他有一点信任她,或者,他想让她知道他现在信任她,从而达到某种目的?

        林涓喜努力把脑里乱七八糟的想法赶跑。

        李邺坐在藤椅上,靠着椅背,林涓喜手擎剃须刀——刀片样式的,她问:“为什么不用电动的?”

        “不喜欢。”简单,固执,无理,无语。

        不过这也难不倒林涓喜,她开玩笑:“如果割破了怎么办?”

        “我会杀了你。”李邺轻轻吐出一句话,眼神是认真的,林涓喜甚至都看到了自己出错、立刻命丧此人掌下的情景。

        李邺头枕着椅背,垂着眼帘,又长又密的睫毛是两道黑亮的宽边,眼角又吊梢,显得既妩媚又凌厉,睫毛掩映的乌黑眸星星点点,光彩细微而刺目,逼人的凛冽。

        林涓喜手微微发抖,叹了口气:“不要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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