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泓一头长发束在脑后,黑色皮衣,黑色背心,黑色皮裤,坐骑是bmw的机车,黑漆锃亮,真是够拉风。
林涓喜也上上下下看了看倾泓好几遍,说:“你怎么总是一副八十年代的打扮?觉得很时髦吗?”
倾泓修长的眉毛挑了挑:“那你说我该怎么穿?”
“卫衣牛仔裤呀,或者衬衫修身裤,反正不要再穿皮裤了,像个重金属发烧友。”
“好,改天你陪我看看衣服。”倾泓点了点头,“去哪家喝酒?”
“随便,我请你!”
“不用了,我请你——我知道个地方,挺不错的。”倾泓递给她一个安全帽,“上车吧!”
林涓喜坐上后座,攥着倾泓的衣服防止掉下去,安全帽挡住了风,可以清楚看到身边飞驰而过的路灯、绿化树、车辆、行人、霓虹、灯火辉煌的各种建筑,车速很高,劲风无孔不入,吹得皮肤都麻木了,板结如石膏,但是很爽,痛快淋漓,有乘风而去之感。
机车拐进一条陋巷,停了下来,林涓喜先跳下去,然后倾泓下车,他脱了安全帽,看着路边一间小小店铺,露出似有似无的笑容,眼神阴冷淡了些,俊美的脸庞在暗光下越显轮廓鲜明,他说:“我常到这儿来。”
这间店虽然小,但是很惹眼,一段段未经加工的树干装修了门面和窗,黑棕色树皮十分粗野,匾牌是块一米长半米宽的树皮,上面刻着一个骷髅头和一个破了口的酒瓶,被灯照到,泛着银色的光彩,瞧来很酷。
窗玻璃全是漆黑一片,好像里面没有人,也没有光线,一片死寂,倾泓推开了门,立刻,五颜色的刺眼光芒流泻而出,林涓喜不由用手背挡了挡,随后就被倾泓拉了进去。
看不出来,室内装饰倒很简雅,酒吧人不多,背景乐是略带沙哑的男声演唱的伤感英歌,倾泓拉着林涓喜拣了个偏僻的角落坐下,侍应生上前,轻声柔语地询问了需求。
倾泓看着林涓喜,说:“不知道你喝不喝酒?”
“来酒吧不喝酒吗?”林涓喜嫣然一笑,“冰镇伏特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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