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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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得一声,震得耳膜嗡嗡作响,残墨不可置信地睁圆了眼睛,刘逸宸已经站了起来,眸恢复了一向的清明,不过眼珠是赤色的,嘴角刚硬地微扬着,看起来嗜血而狰狞。

        残墨眉毛倒竖,锐声说:“你不要命了,让人知道你持枪可怎么办?”

        刘逸宸冷冷地说:“我这种情况,非法持枪罪会从重处罚,依《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我杀了人——”刘逸宸又举起了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残墨,“故意杀人罪,死刑。”

        眼看他又要扣动扳机了,残墨伸手过去,快如闪电,瞬息之间,枪已经到了她的手,刘逸宸盯着空无一物的右手,一怔。

        残墨颠了颠这把袖珍手枪,说:“你这大好人生还是不要毁在我手里了,这罪证,我帮你销毁。”

        于是,刘逸宸眼看这把枪托在残墨嫩芽般的掌心,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化成灰,继而,残墨将灰烬倾入垃圾筐,说:“看,你为什么要喜欢我这样一个妖怪呢?走吧,以后别来找我了。”

        刘逸宸转过身,走到门口,开门,踏出去,然后,他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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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人,金叔翰在凤凰城置办了别墅,在洄蓝湖边。”

        当地黄带来这个消息时,李邺正在书房,和自己对弈,棋盘上黑白交织。

        地黄言毕,恭肃地立在一旁,李邺斟酌着落下一枚黑后,看向地黄:“下一盘吧!”

        “是。”地黄也笑着坐在对面。

        在李邺思考棋局时,地黄偷偷觑着主人,他一张象牙色的脸盘儿轻灵干净,长眉平舒,黑色眸缓缓流淌着温润的光彩,实在瞧不出来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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