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林摇还没消失的时候,有邻居和林恪、林摇聊天的时候,说起国的新闻网站上的一条新闻:一条价值一万美金的狗被人偷走,七百块人民币卖给狗贩,狗贩百五十块人民币转手给饭店,最后成为人们的盘餐。
林摇只“哦”了一声。
林恪连回应都没有。
然后就那人就说:“你们好冷血。”
林摇淡淡地回她:“一万美金的狗和其他狗有什么区别?都是一条狗命,国内地每年被食用的狗有一千万只,为什么要特别同情这一只狗?就因为它贵?”
林恪点头:“它和我们没关系,为什么要惋惜?就因为它价值一万美金但被百五十块断送狗命?”
邻居讪讪地,看着林恪和林摇,半晌才挤出一句;“你们两个怪胎。”
在邻居惊异的目光,林恪和林摇两只怪胎绕过邻居,继续散步……
此时林恪突然放下一只手拉住林摇的,使劲儿握了握,然后说:“家人,你有。”
意思是,你有我。
林摇怔愣了一瞬,然后嗯了一声,又说:“我知道,不用刻意强调。”
然而她的嘴角却翘了起来。原本淡漠得如同一潭死水的双眼,在夕阳泛起了层层光漪。又像是一盏沉寂的灯,被温暖的火焰点亮。
林恪见林摇笑了,他的面色也变得柔和,清澈的琥珀色双眸温柔地泛着喜悦。
这一刻,在夕阳,她和他,暂时忘记了还未完成的事,这样轻松而愉快地,无声地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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