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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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珠自坊间挑挑拣拣买的这一瓶,不算上等的花瓣蒸馏液,香味儿也没有什么层次与韵调工艺,与京城玉露阁里最好的仙人承露相去甚远,但也还算润衙香腻,聊胜于无。

        檀婉清肤容天生丽质,本就生的白,加之多年在府里精细调养,自己也极注意营养血气的补充,肤白唇鲜,不点自艳,平日在家也无需什么粉黛妆饰,不出门时,多也只需用点花露膏脂润面罢了。

        待抹了手背,细润了香露,才光着脚汲着软鞋回身。

        对小姐这样早起后,卧室里不爱穿套罗袜,光着足套鞋的行为,瑞珠也早已见怪不怪了。

        上暖炕的时候,瑞珠眼尖的看见小姐雪粉足根处那一块艳如桃粉的红色,那是两日前被冻伤的痕迹,不由怨埋了声道:“亏那药铺的伙计将冻疮药说的天花乱坠,根本就地什么用,小姐都连擦了两日还不见好,比京城的紫苏膏差远了,怪不得只卖半两银。”往日用紫苏膏,这时候早便消了的。

        檀婉清毫不在意,脚底下好的慢些也无人看得,脸上的几处倒是早早消了。

        她坐在桌前,扯过薄被盖住腿脚,这才看向小小的案几上,装于瓷盘里,摆的错落有致的食物,颜色搭配的十分有食欲,瑞珠的摆盘的手艺又进步了。

        吃饭并不单单用嘴,也要满足眼晴的重要,秀色堪餐,是一种审美的愉悦,视觉的美餐。

        檀婉清便属于天生对美的事物极度敏感的人,习画也是因此而衍生的兴趣,并不只喜欢画。

        一片开满粉色的桃林,一截随风摇摆优美频率的柳枝,亦或是古旧的手工艺品,所有美的工艺,景物,都在她喜欢的范畴内。

        檀婉清先一样样看了看,然后才拿起筷,在最喜欢的粢米团的盘,挟取了一块。

        粗陶制的圆盘不算精致,但衬着五块粢饭团,就似一只只白胖免伏在土上,瑞珠做什么都胖胖的,样十分憨态可掬发,既有趣,又十分有入口的*<script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瓷碗是奶黄色鲜榨出的豆浆,大概是放在食盒温了一会儿,上面一层浅黄色的油渍起了一层皮,喝入口有着浓浓的豆香。

        “里面放了芝麻糖?”檀婉清喝了一口后,回味了下与往日不同,然后细细看了看上面在浮的芝麻细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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