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四五章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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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重你妈啊,想见识我拳头的威力是不是!”

        麦小余扛起宁世荣,朝着说话的股东砸了过去:“他儿盗窃未遂害死我兄弟;他让郑可俞收买人证销毁物证;我到处讨公道,他又动用关系拘留我十多天,还安排十几个犯人与我同监,打断我三个肋骨,你跟我说尊重他!”

        “这只是你的一面之词!”

        “想要证据?没问题。”

        麦小余一挥手,柯浩义拿出平板电脑,播出一段视频。

        视频里蚱蜢亲口承认,自己收钱办事儿,找了十三个混混进拘留所收拾麦小余。他还说,这件事是宁世荣指使自己的,如果需要的话,他愿意回国作证。

        蚱蜢就是萌人拍摄《致命ID》遭遇敲诈时,跟着来看热闹结果被马洪山认出来的猛哥。

        麦小余能找到他出面,同样是诱之以利、恫之以势。而且他是加拿大华人,就算警方深究,他做的那点事情也没多大处罚。

        其实到了这个地步,不少与会的股东都相信麦小余了。

        虽说麦小余找来的证人都是一面之词,可要不是真的,他吃饱撑的为此事坚持了十几年!

        没错,这就是自由心证。

        围绕自由心证能否成为国内法官判断证据的标准,法学界一直颇多争议。不过近年来,“自由心证”制度在国内有渐进之势,民事案件用自由心证审案也时长见诸报端。

        股东们无权审判宁世荣是否有罪,不过这样的人显然不适合提名董事。

        “笑话!世荣是宁董长,自幼衣食无忧,他想要什么不能买,用得着去偷?”宁致远的铁杆支持者在做最后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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