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双手捧着炸鸡,蹲在他的身边,他扭过头来,狠狠咬了一口炸鸡,狼吞虎咽,根本没有看我一眼。妈的!当我是他的左右手一样。
我忍!
我总得让他吃完这炸鸡,喝完这啤酒。
他又喝完了一罐啤酒,我还没反应过来,他用双脚夹起一罐啤酒,用右脚的大拇指拉来了易拉罐,简直不是脚,而是一双灵巧的手。他美美地喝酒,美美地吃炸鸡。看得我目瞪口呆。
原来他的生活并不艰难,至少,可以一双脚当一双手用。
他吃饱喝足之后,双手肘伸起,伸了个懒腰:“舒坦!巴适!安逸!”
我问:“行了?”
他仿佛明白我的意思:“行了。”
我起身离开了。
他在我身后喊了一句:“等一下。”
我一愣:“还要干嘛?”
他说:“我知道你是个什么人。”
我有些奇怪:“我是个什么人?”
他说:“你是一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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