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庐山松香,兰陵雨落 (7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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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林尘向连线的孟庄说明了情况之后,许纵酒继续道:

        “犯罪者,应当得到与其罪行匹配的刑罚。所谓的杀人偿命,就是如此。罪大恶极者,必死。这是天籁国的价值观。注意,这里并没有说罪犯必须在几岁以上。只要罪恶积累到一定程度,就要令其以死谢罪。

        “罪罚不避功臣,奖励不漏一人。赏罚分明,获得广泛认同,才能积累国运。律法,一旦得不到绝大多数人的认同,或者长时间被人诟病,很可能就是律法本身的问题。

        “李某、叶某都是天籁国的未来,却生死不同。这是天籁国的耻辱。律法不应该厚此薄彼。如此做,只会让犯罪者越犯罪越上瘾,而无辜者,则毫无保障。长此以往,天籁国将筛选出怎样的未来?我不禁陷入深深的担忧。

        “况且,李某小小年纪,就已如此丧心病狂,这种人,怎么指望他效忠邦国、为国出力?这样深重的罪恶,不制裁不足以平民愤,不制裁不足以明是非,不制裁不足以护国运。”

        许纵酒说到这里,孟皇连连点头,表示要正视问题,解决问题。

        “小庄啊,组织的目标很远大,你所掌控的邦国工具很关键。一定要上点心。如果手下的人没有那个才能,就换有才能的人上。只讲空话,是维护不了国运的。依法办事,最关键的是要有可靠的执法者。

        “律法,终究是死的。它不是永恒不变的规律。甚至在面世的第一天,有些律法就过时了。身为执法者,不是充当照本宣科地教条主义者,而是要领会律法的精神。

        “我们的律法最终是要维护国运。倘若背离了这个原则,那么审判结果无论合法与否,都是失败的。

        “小庄,你客观地讲讲,李某该不该死?叶某应不应活?”

        光幕里的孟庄毫不犹豫:“李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判处死刑,很恰当。叶某被害,应当得到维护,邦国会为其惩罚相关罪犯,并通过各种方式补偿她以及她的家人。”

        “我在这里替那可怜的娃,谢过老大,谢过陛下!”刘文重重地磕了个头。

        “刘文,我注意到,你说那女娃是‘女人’,而且是‘两条人命’?”许纵酒问道。

        “是,死去的叶某已珠胎暗结,一尸两命,也可能一尸多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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